酷热工作焫焫焫著 劳福改革拖拖拖住

撰文: 汤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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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持续炎热,酷热天气警告由本月15日起发出至今,已成历来第三长。周一(25)再有工人怀疑中暑送院,工会、议员不断要求政府加强立法保障工人,政府回应继续慢如牛步。

不同工会或劳工团体代表主要争取两点,一是强制雇主增加工人休息时间和备有降体温设备,劳联立法会议员林振升建议极端高温下停工,避免工人工作期间中暑,二是把中暑列入职业病,当工人万一中暑而有伤病、后遗症甚至死亡,也较易获得补偿。

面对劳工界不绝的诉求,劳福局局长孙玉菡周四(28日)接受电台节目访问时回应,政府正开始内部准备工作,引入天文台的暑热指数于劳工处的《预防工作时中暑的风险评估》指引,而指引日后会写得更具体,帮助雇主履行《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下的责任,但未必一刀切要求雇员在高温下停工。局长又强调今年夏季对中暑风险较高行业已经展开大规模巡查,而劳工处近日的新闻公报也会严厉执法。

酷热天气下,地盘工作尤为辛苦。(江丽盈摄)

劳工处在前一天(27日)的新闻稿强调,如劳工处人员在巡查时发现雇主未有根据指引进行风险评估,或没有因应评估结果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会根据职安健法例的一般性责任条款跟进,即时要求作出改善,并视乎个案的严重性及所掌握的证据,提出检控。

有法例、有检控 问题在哪儿?

简单来说,劳工部门重申应对酷热天气工作,政府有法例、有巡查、有警告、有检控,亦将改革相关指引。的确,采纳暑热指数评估工作风险较全面,因为结合温度、湿度和风速等因素。那么,为何仍有工人抱怨雇主不依法例,工会对改革没有信心?

很大原因是,部门仍然做得不够多,或者巡查不够严格。翻阅立法会文件,劳工处汇报去年巡查逾2.6万次,发出14封警告信及两份敦促改善通知书,并且作出两宗检控,均涉及未有为雇员提供足够饮用水,另在其他行动再发出两封警告信。

然而,同一份文件显示,去年处方登记的中暑工伤个案已有22宗。而且,因为证据难搜集,登记个案相信少于实际个案。即是说巡查仍有漏洞,原因可能是次数不足或者太随便。劳联副主席谭金莲表示很多雇主不会主动做评估,“甚至很多人不知道有指引”,又称有私人公司地盘因为赶工,工人休息不足,比较多人中暑。处方结论绝大部分雇主和承办商“都已就工作的热压力进行风险评估及采取了适当的预防措施”,未免武断。

劳工处处长孙玉菡(中)。(资料图片/政府新闻处)

工人碍于饭碗和收入,未必会告发雇主。既然工会得知不良雇主名单,劳工处应主动接触工会和工人,指令公司纠正。在此背景下,争取政府把评估指引具法律约束力,是及早迫使雇主进行评估。劳工处须要求雇主把文件存档于劳工处及工作间的当眼处,以便处方和员工监察。这要配以政府检讨执法巡查机制,杜绝违例雇主。

中暑纳入职业病 助工人获补偿

至于应否把中暑列为职业病,孙玉菡坦言不适宜,因为中暑未必一定与工作有关,他举例行山与户外工作的中暑机会差不多,难以直指户外工作中暑风险较高。但户外工作者的比较对象不应是行山客,而是在一般环境工作的人士。后者不会长时间露天和负着重物,而且较容易找到阴凉处休息。我们或许需要科学比较户外工作者和一般人的中暑风险,但户外工作者比例较高符合常理。

最难判断的是工人中暑和伤亡的因果关系。劳工团体代表强调现时判定中暑致伤病死亡的门槛很高,只要本身有病史,即使病况稳定,但也不能判断中暑病征是单一死因,故工人未能获补偿,病后有后遗症亦不获保障。案主或家属虽然可以民事追讨雇主,但就要自行搜证、经过法律程序和申请法援,未必个个愿意和有能力。工业伤亡权益会总干事萧倩文建议把中暑纳入职业病,若能判断中暑是诱发疾病的原因,也能获一定比例补偿,值得政府参考。

天文台预测香港酷热天气在下周初结束,迎来阴雨,户外工人可以稍稍解暑。但政府绝不能松懈,而是把握时间与劳资双方改革酷热天气工作和职业病评估,在下一个热浪来袭前做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