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服务不应原地踏步

撰文: 汤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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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周日(12日)发表网志,指过往四个财政年度有八间资助安老院启用,增加了584个资助宿位,若以制定《安老服务规划方案》时推算,2017至2021年间增加的资助护理安老院与护养院宿位需求约7681个,是供应增幅的13倍,所以政府要多管齐下,解决现时安老院舍宿位需求增幅远超供应,轮候时间愈趋延长的窘境。

他又指通过检讨及修订《安老院条例》,督促同时提供诱因予私营安老院提升服务质素,以至符合买位计划要求。不过安老服务重点仍然是要减低对安老宿位的需求,所以政府有需要增加家居照顾服务,以推行居家安老作为安老服务的长远发展方向。

《安老院条例》有需要更新

《安老院条例》于1996年起实施,目的是要确保安老院舍的住客所获得的服务,能达到令他们在体格、情绪和社交方面均有裨益的可接纳标准,但条例生效至今已超过25年,不仅从未有作出更新及修订,过往更时有发生院舍违反条例的案件。只计今年安老院的定罪记录已有57宗,但过往有院舍爆出虐老丑闻后仍可如常经营,即使曾有案件牵涉到人命死亡,但社署撤销牌照的数字仍然为零,拒绝续牌个案亦仅得一宗。

早于2018年,申诉专员公署曾公布主动调查报告,批评《安老院规例》落后,未能涵盖严重违规事项,令涉事安老院有恃无恐。但观乎条例生效至今,社署派员巡查时仍以预约制为主,院舍可以提前规划如何应对,对制度构成严重漏洞,反映出条例无论在管束或是阻吓力上的收效成疑,令条例有如无牙老虎,有更新及修订的必要。举例而言,局方可以考虑由巡查模式入手,全面更新为突击巡查,再配合加重罚则,方能有效驱使安老院舍作出改变。

剑桥护老院涉虐老事件,唤起公众关注安老院的质素。(资料图片)

安老服务是社会共同责任

现时政府有意要求私院尽快提升服务至甲一水平,以至将来可卖位予政府,投入作安老院舍买位计划中使用,或者希望推行居家安老以减低宿位需求等。但此等不过是治标的手段,政府要避免画地自牢,跳出宿位供应问题的角度审视整体安老服务的性质。

若政府不摆脱离责任外判的心态理解安老服务,持续以市场供求方式去理解安老服务,就算居家安老普及化亦只会是由过往将责任外判予私营安老院舍转移为外判到家庭之上,最终酿成社会压力。所以政府需要视安老服务是社会的共同责任,由不同持分者共同承担,由政府去监督市场运作及肯定家庭照顾者的价值,例如提供照顾者津贴,再由市场及家庭提供服务,当政府、市场及家庭三方能够有效通力合作方为应对安老问题的治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