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平南丫海难伤痛还靠政府实际行动

撰文: 汤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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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难家属于本年9月取得警方于2015年向死因裁判官呈交的死亡调查报告副本,媒体近日报道报告内容,揭示海事处人员曾经验船但无发现欠缺水密门,称内部无明文验船指引,更惯常不带图则验船,而多名关键人物亦口供矛盾或拒绝录口供。惟特首林郑月娥坚持不公开整份内部调查报告,或令39名死者的家属难以释怀。

查明海难死因和追究责任是家属多年诉求。2013年完成的独立调查委员会揭示了海事处审批南丫四号造船图则、验船程序多番失误,包括没有装置水密门致船只迅速下沉。其后政府的内部调查查出17名海事处人员涉及行为不当,并指纪律处分个别人员。时任运房局局长张炳良称报告“不可能不公开”,“内容没有甚么需要隐瞒”,但周二(7日)特首林郑月娥回复记者时,以保护个人资料为由,称不宜公开内部调查报告。

警方2015年向死因裁判官呈交2000多页的《南丫海难死亡调查报告》,有91名证人的口供,总结建议召开死因研讯。(余俊亮摄)

非法被杀无异议

独立调查报告未能完全解谜,内部报告又不见光,家属自然寄望召开死因庭,证人在公开场合下接受家属律师盘问并如实作供,最终查明真相。而警方在2015年完成的死亡调查报告亦特别提到,包括海事处员工等多人未曾在公开聆讯被传召作供,又指海难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力挺召开死因庭。

惟根据《死因裁判官条例》,死因研讯的目的“须为研究该宗死亡个案的原因及与该宗死亡个案有关的情况”,最终结果只需结论死者的死亡原因类别,例如意外、合法被杀和非法被杀等。正如死因裁判官在去年回复家属的信件提到,遇难者已被直接裁定非法被杀,其他证供不会改变这裁决,所以不召开死因庭的决定有其道理。当死因庭不是争论诸如死因是意外还是非法被杀这么两极,调查工作的责任会留在行政和执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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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带领家属社会出阴霾

事实上,警方在政府完成独立调查后再深入调查,发现了很多新线索和疑问,在向91人盘问和录取口供后,知悉至少17名没有在调查委员会作证。警方报告指出,南丫四号造船厂无人负责核实图则和确保船只按图则建造,有船厂员工承认有文件指示要安装水密门但董事否认。至于海事处方面,有19名人员曾经验船或审批图则,但一直没有发现图则与实况不符,亦没有察觉图则和船只实际抗沉数据不一致,更有人员表示惯常验船不带图则,只目测判断结构有否改动,甚至没有正式训练。此外,警方亦质疑海泰号员工24小时轮更,有机会导致工作疲劳而未察觉南丫四号。

既然警方搜集了南丫海难新资料,政府可以公开内部调查报告。虽然当局或有私隐、保密考虑,要平衡个人资料,政府亦可以规限死者家属闭门阅读。特首、运房局和海事处首长亦可接见家属,亲自交代调查和究责进度。若然甚么也不做,自然无法带领家属和社会走出海难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