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庭案件积压 法院行政宜改革
上周二(5月25日),死因裁判法庭召开了对反修例示威者梁凌杰从高处堕下致死案件(编号:CCDI481/2019)的第十日研讯,负责的裁判官高伟雄引导陪审团一致达成“死于不幸”裁决,在席间最后还特别就法庭处理案件缓慢情况作出解释。他声称香港作为健康社会,应容许公众对死亡事件有疑问及质询,死因庭亦希望尽快召开研讯以释除相关疑虑和猜测,但在现时制度下,法庭无权指定警方提交调查报告期限;同时,他又认为本港死因裁判官的职位过少,难以应付死亡个案增长所带来的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剧死因庭案件积压的问题。
《死因裁判官条例》规定于香港发生的怀疑自杀、意外受伤等20类死亡个案须向死因裁判官报告,这些个案起初一般都已经备有警方初步调查结果及医务人员验尸报告,此后裁判官可以决定下令警方及其他独立专家作出进一步调查,而在收到深入调查的资料后再检讨是否举行研讯(inquest)及有没有需要引入陪审团,梁凌杰案正是走完了这样一整套程序。他于2019年6月15日在金钟太古广场外堕毙,法庭却等到2021年2月26日才得以进行研讯前检讨,研讯则于2021年5月10日在设置陪审团的情况下展开,直至5月25日达致裁决,前后耗时共711天。
同样是在反修例运动前后逝世的陈彦霖、周梓乐,两人的死因裁判案件所走程序大致跟梁凌杰相同。陈彦霖在2019年9月22日被发现浮尸油塘魔鬼山一带海面,2020年6月24日作研讯前检讨,2020年8月24日开庭研讯,2020年9月11日达致裁决,前后共356日;周梓乐在2019年11月4日从将军澳尚德邨停车场三楼坠下二楼身故,2020年9月16日作研讯前检讨,2020年11月16日开庭研讯,2021年1月9日达致裁决,前后共433日。虽然陈彦霖、周梓乐的死亡日期皆晚于梁凌杰,但法庭跟进两人死因裁判的处理速度更快,研讯时间更早。
死亡增速不宜过度高估
这里首先必须指正的是,有传媒报道裁判官高伟雄今次曾指香港死亡个案每年增长接近一成之多,此种说法很明显跟事实并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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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刊登于第267期《香港01》周报(2021年5月31日)《论在体制内之重要 民主派要选下去》。如欲阅读全文请按此试阅周报电子刊,浏览更多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