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屋是投资机会抑或基本需要?
房屋问题一直困扰香港人。政府提出造价高达6200亿的“明日大屿”计划,不但欠整体布局规划,亦远水难救解火。周一(16日)多份报章出现同一头版广告,提出透过市场集资,以及由全港市民一人一股共同拥有公司的形式筹集资金,以推动“明日大屿”计划。到底建屋规划应该是投资项目还是政府工作,何者更能解决市民所需?问题值得社会深思。
自2002年政府宣布停建及停售居屋,终止“租者置其屋”计划,加上及后市面上的私人楼宇供应不足,中原楼价指数(CCL)从2003年8月的31.77低位,至2020年11月已升至176.69。从投资角度看,香港楼价不断上扬,使“砖头”成为投资保值的最好工具。但从居住的角度看,楼价令到无法上楼的市民大受困扰,严重限制了市民的人生规划。
以房地产作为投资工具本身没有问题,香港在1990年代楼价上涨,不少市民亦因此致富。然而近年楼市已严重扭曲,香港已经连续十年成为楼价最难负担城市,今年初有调查机构指出本港楼价中位数已达704万,港人普遍要不吃不喝工作20.8年才能负担。在基本住屋需求未能满足时,仍任由房屋作为图利工具的话,代价只会是广大市民。
提供房屋的责任在政府
政府推出“明日大屿”以增加土地供应,一则未能改善香港职居分离、发展过度集中于维港两岸的现况,二则远水难解燃眉之急,而且耗费不菲而引起甚大争议。坊间有声音提出市场集资,将“明日大屿”当作投资项目,本质上其实跟官员早前提出的公私营合作模式相似,都是希望将建造房屋当成有利可图的投资项目。
然而,当一个项目是有利可图的时候,我们必然要问可图利的人是谁?是公私营合作模式下的大型发展商?抑或市场集资底下的小股东?而被图利的人又是谁?正因为住屋涉及市民基本生活需要,所以更应该由政府负责提供,而非只留待牟利导向的市场来负责。
再者,觅地建屋从来都不只是投资获利那么简单,还涉及教育、安老、医疗、交通等方面的完整规划。不论是填海造地,抑或在现有土地上收地建屋,政府都要从居住者的角度思考,如何才能建造真正宜居的社区。香港政府应从“明日大屿”的争论中得到启示,明白将房屋问题交予私人市场处理之弊。唯有摆脱“房屋等如投资”的错误思维,香港的困局才能有望解决,还市民基本的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