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撤换失职行会成员可取 政府勿再靠政党“箍票”
《逃犯条例》修例失败,协助特首制订政策及作出决策的行政会议责无旁贷,尤其是行会内的政党成员,未能及时发挥反映民意的作用以制衡政府,反而沦为政府一意孤行推动修例的帮凶。撤换失职的行会成员理所当然,但更重要的是,政府和政党切勿使行会沦为“箍票”场所。
现时的行政会议分为官守成员和非官守成员,后者主要分为两个类别,一是商界代表和社会贤达,二是建制政党代表,现时包括民建联、新民党、自由党、经民联和工联会。当中,叶刘淑仪、张宇人、林健锋、刘业强、廖长江和张国钧身兼立法会议员。
在香港,法例订明行政长官不能有政党背景,故行政会议及问责制,纵然体制上较像总统内阁制,但又渗入议会代表,以助形成执政联盟。林郑月娥在就任特首之初表示,一方面否定“箍票”一说,认为双料议员“是其是,非其非”,“将立法会的意见带入行会”,但另一方面,又期望双料议员“向社会解说决策,以期在立法会顺利通过”。她的理想情境是,议案在行政会议讨论后,已经统合社会多数意见。
现实是,行政会议挥不走“箍票”场所的角色。以《逃犯条例》修订为例,行政会议在3月底剔除九项移交罪类,又提高申请引渡的门槛, 但剔除的罪类明显有利商界,对法律界以至普罗市民针对修例提出的种种忧虑却置若罔闻,惹起公愤。
在“6.9”大游行后,包括政党代表的全体非官守成员仍然支持恢复二读草案。本周一(8日),自由党荣誉主席田北俊更自爆,自由党在游行当天后发出支持修例的声明,是张宇人拉拢两名立法会议员党友后发出的,并非得到党内共识。
显而易见,政府当时相信,在行政会议摆平党派纷争,就可忽视反对阵营和民间反对,通过议案。那些双料议员只看重所属界别和选民利益,错估民情,无疑失职。
大错已成,一定要追究责任,撤换行会内政党成员是最直接的做法。不过,政党没有管治实权,实权握在问责官员,若然只有政党成员问责,实不公允,加深建制派“有辱无荣”之感,伤害政府和建制派的关系,因此,倘特首以此方式为行会换血,亦需要一并撤换与修例直接相关的问责官员。
更重要的是,正如林郑本周二提及,行会是政府最重要的咨询架构,成员要尽职担当顾问角色,这意味政府必须重订行政与立法关系。行政会议不能是“箍票”机器,不能强求政党捆绑投票,否则容易造成对政策认同度的假象。
有三个选择放在政府面前:一、加入反对党派代表;二、取消政党代表;三、保留建制阵营部分,但规定非立法会议员担任。
就选择一而言,这可增加民意代表性,但短期内难以落实。反对阵营与政府及建制派几无互信,政治经济立场南辕北辙,难以期望入局。
就选择二而言,外界不会再猜度政府藉行会“箍票”。政府重要决策就集中在官守议员及少数非官守社会贤达,游说工作就集中回到立法会。
就选择三而言,政府可以保留管治联盟关系,但议案的游说工作,就要通过行政会议的非立法会代表代劳。政党的行政会议和立法会代表固然要调和意见,但万一政府在行政会议提出伤害社会的议案和决策,立法会议员可以有更大自主地位否决之,减少角色冲突。
改组行政会议,不能再拖。上述三个抉择各有利弊,且受现实政治格局限制,但相信怎样也较现况理想。管治联盟的目标必须是也是有益于香港整体福祉,为“箍票”而结合,只是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