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60至64岁“百无”长者 罗致光应为不为
香港的建制派、民主派,台湾的国民党、民进党,我们都可以在中港政治议题上将其截然区分。但在真正关乎民生的议题上,港台不同政党都曾被批评立场模糊、摇摆不定,甚至不少论者指责主流政党均忽视基层市民权益。在香港,近日因长者综援年龄申请下限升至65岁而陷入争议的劳福局长罗致光本人,也正好折射出这个现象。
社福背景局长 却离地万丈
罗致光何许人也?他是民主党创党成员,拥有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社会福利博士学位,曾担任社会福利界立法会议员、扶贫委员会委员和关爱基金专责小组主席,并在2017年开始任职劳福局局长。如此社福背景,理应更了解基层市民的生活需要,但在处理长者综援一事上却离地万丈,令各界都“始料未及”。
罗致光称政府不会强迫身体欠佳、无能力工作的长者工作,指如果是60至64岁的患病长者,其领取的综援金额与长者综援并无分别。不过,香港的社会现实是大批长期从事基层体力劳动工作的人士,不少人年届50后已五劳七伤,被市场排斥,他们不一定会被医生评为体弱或伤残,却被迫从事零散工作或处于长期失业,与白领在60岁后,收入仍有机会与年龄、年资成正比的情况截然不同。
退休年龄追国际潮流 但社福保障跟得上?
罗致光固然娴熟政策,特别喜欢引用数据,自许理性。他坚持上调长者综援年龄申请下限的其中一个原因,是认为世界各地的大趋势是延迟退休年龄,更指有国家计划将退休年龄由65岁延迟至68岁,香港已然落后。
不过,上述理据实混淆“退休年龄线”与“社福保障网”的问题。在香港本身社会保障已甚为不足的情况下,两者是否需要“同进退”,是一个问题。再者,自罗致光担任劳福局局长迄今,政府在社福方面的资源虽看似投放甚多,但在真正保障市民的社福政策上实无甚建树,最低工资甚低、标准工时未见、全民退保无影。其力推的公共年金计划,基层难以参与。若再以延迟退休年龄为由,削减60至64岁者的社会保障,使其陷入“百无”苦况,以香港本地现况来说并不适宜。
罗致光作为民主派出身的局长,又长期从事社会福利有关工作,却仿佛不食人间烟火,正正反映在社福政策上,当局缺乏真正关怀本地基层市民的理想,只事事高举市场和世界潮流,作“理性”决策。他出任立法会议员时,与林郑月娥共同推动的“整笔拨款津助制度”(LSG),就陷入“社会福利市场化”的困局,脱离了社会服务以质素、需要和“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
我们也不妨反问一句,如果官员每每以海外作为本地政策制订的标准,那么在社会福利保障上,是否也需要以西方福利国家为准绳?但一说到增加福利,官员又会众口一词,关注本地税基限制,期期以为不可。事实上,没有人相信管治者能够建设出乌托邦,但要做到在制度设计上为自己提供弹性,以服务市民利益为依归,为社会资源分配提供更多想像空间,建设“香港特色资本主义”,则只是为不为,而非能不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