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屿】财爷称建资助房屋可补填海开支 莫非全皆首置上车盘?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坦言东大屿填海计划“需要花很多钱”,“要想想如何筹措这笔资金”。他随即安抚市民,可能透过发债,公私营合作等方式应付开支。填海大计跨越几届政府任期,政府需要确保收支可控,更要防止往后政府违背承诺。此外,他提及卖地及出售津助房屋,收回一部分钱。市民难免担忧,日后资助房屋的售价,超脱承担能力。他日建成住宅,也不是普罗市民可以负担,重复规划失误,难解社会怨气。
建资助房屋补贴填海开支 要“填数”只好兴建首置盘
现届政府承诺建立土地储备,填海造地的确有助政府在土地发展上,有更大的议价能力,扭转由地产商手持大量土地,影响建屋进度的劣象。然而,政府推销的东大屿填海计划,估计至少耗费四、五千亿元,民间指控此举会掏空财政储备。政府回应会设法筹措资金,并指新土地会带来收入,市民不应只看支出。
填海最大的问题似乎不在财政,因为填海可以分期进行,已填土地可以出售,应付基建和后续填海。公众更应关心填海能否解决香港最关键的房屋问题。陈茂波日前的言论,令市民不得不担忧,即使有大量房屋供应,价钱也非一般市民能够承受。
而整个规划,我注意到发展局局长亦于会见媒体时跟大家说,他们还未作仔细测算。相信需要花很多钱,这是事实。但是花很多钱之中,我们亦要想想如何筹措这笔资金。中间有变数的组成部分有很多,例如岛上所盖住宅有多少公营房屋、有多少私营房屋;我们拿多少地去卖以建私营房屋,收入会有多少;公营房屋中,有多少是出租公屋,有多少是居者有其屋,有多少是其他形式的津助房屋?因为津助房屋售出后其实会收回一部分钱。所以我们计算时,除了看支出,亦要看收入。
所谓的“津助房屋售出后会收回一部分钱”,意义深远。须知,现时房协、房委会、市建局自负盈亏,并跟政府帐目分开。居屋、绿置居收支归入房委会的帐目,现时的首置上车盘则由市建局和房协承担。有消息指政府初步计划在东大屿兴建26至40万个住宅单位,供70至110万人居住,但对东大屿的住宅类型比例没有定案。
林郑月娥在年中决定把资助房屋定价与市价脱勾,只考虑负担能力,绿置居、居屋为房委会带来的收益已然大大降低,房委会比以往要出售更多居屋、绿置居,才能补回出租公屋的成本。按陈茂波的思路,要确保资助房屋价格能够“填数”,又要符合市民负担能力,东大屿都会的一大部分房屋,或会是绿置居、居屋,甚或是定价较高、符合东大屿都会CBD规划形象的港人首置上车盘。至于出租公屋,数量自然会减少。陈茂波理应就东大屿都会的公私营房屋作进一步解释,释除公众疑虑。
职住失衡、“高地价政策”不解
此外,因为通达度高,在没有确定的公屋供应政策下,若然私楼以外的供应只有“以置业为主导”而仍可在补地价后自由买卖的公营房屋,则难免在几轮转手后就全变成高市价住宅。若果推论成真,将来居住在东大屿填海地的人,只会是中高等收入人士,未能惠及全体港人。
至于陈茂波所说的“卖地以建私营房屋”同样大有可议之处,众所周知,政府帐目中的“基本工程储备基金”,用作支付填海和土地征用的开支,日后卖地收入拨归基金。而要维持基金储备充盈,政府有诱因擡高地价。东大屿的填海规模之大,所需资金之多,“高地价政策”难有终止之日。
资助房屋须满足住屋权 绝不能用作“填数”
必须强调,资助房屋是减轻一般市民房屋开支,实现住屋权的方法,不应该视之为“生财工具”、甚至以其收入为其他公共开支“填数”,否则资助房屋的售价,很容易脱离负担能力,违反建屋原意。陈茂波的盘算,却令人担心资助房屋成为“填数”工具。
“01观点”倡议搁置港人首置上车盘和绿置居,以平均成本价出售居屋,兴建中产公屋,多管齐下平抑市民房屋负担。政府的东大屿计划,显然没有采纳这些方案。官员们强调填海地兴建“资助房屋”,却模糊房屋种类及价格,住宅定价紧盯填海成本而非市民负担能力,市民只会对政府倍添失望。
填海目标走样早有先例 政府取信于民难上加难
东大屿填海计划长达十多二十年,跨越几届政府任期。当下林郑月娥、陈茂波以至一众主事官员的建屋承诺,能否不走样、不变形,值得质疑。在1990年代初,政府规划西九填海区时,曾称主要目的是疏导及安置油尖旺一带的旧区重建人口,补足旧区休憩用地的不足。结果,向海住宅也变成高档私楼,旧区重建问题悬而未决。填海目标和进度可以随时日调节,但必须要满足一般市民的福祉,解决香港深层次结构问题。
东大屿填海招来不满,既是政府规划错置,设置核心商业区,同时是政府迟迟不愿公布财政预算及房屋分配比例之过。政府须紧记,造地和土地分配必须回应社会所需,惠及市民,才能取得市民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