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一次墟市接洽N个部门 如何发展地区特色经济?
近年,人们渐渐对大型商场厌倦,货物不但昂贵,又毫无特色,人们开始怀缅旧日的墟市。每有举办墟市的时候,总会吸引大量市民,怀念昔日墟市价廉物美的的美好时光。话说回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选举时曾提及要促进地区经济,研究在各区增设特色墟市。上任一周年,究竟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墟市议题上作了什么研究?
举办墟市是场与制度漫长的抗争
现时举办墟市,最大的问题不是没有市民支持及场地问题;相反,申请的程序往往是令想举办墟市的人却步的原因。举例来说,北区墟市节由2014年12月1日开始举行,但每一次申请的过程都十分繁复而漫长。以天光墟为例,主办人在选择了地方,向食环署申请后才发现,天光墟虽然由食环署管理,但土地用途却是地政总署负责,要跟后者接洽。而天光墟的地契表明,每天早上6时至10时,该处可以用作农产品分销,其他时段则没有列明用途,故要先修改地契才可以向食环署再申请,再经区议会通过。
要成功举办墟市,必须得到区议会支持。环顾现时各区区议会,讨论筹备墟市是一条漫漫长路。区议会的大会大概相隔约两个月才开一次会,只有部分区议会设有小组,专责处理墟市事宜,如离岛区议会已设立推动墟市的工作小组。要落实举办墟市,耗时甚久,阻碍了有意的团体筹办墟市。
另外,设置墟市须具备多种牌照,而且发牌要求复杂。要获得相关牌照,团体必须符合各项严格规定,并在指定期限前作出申请。不过,部分规定互相抵触,政府部门相互没有沟通,让申请者无所适从。
例如摊档口的设计上,食环署从食物卫生上考虑,要求一个正方形档口要三边围封,只留一个出入口,防止途人触摸食物。但消防则要求要有足够的走火位置,不可以围封。有希望举办墟市的团体,在申请牌照时发现,食环署指是否批出牌照视乎房屋署是否批出申请,而房屋署则指是否批出申请,是按食环署是否批出申请。两部门之间政策上互相抵触,令有意筹办者难以跟从。
仅提供指南 无助发展墟市
政府在上周四(6月28日)立法会会议上就“墟市事宜小组委员会的报告”作出回应,表示会继续研究改良相关程序,在适当时候检讨考虑其他问题云云。在去年又初拟了一份申请指南,列明申请举办墟市的程序,政府在墟市事宜上算是踏出了一小步。但若这指南便是政府当初所指的研究,难以让人信服。
从曾经举办墟市人士的经验可知,程序和制度是举办墟市的两大困难,而这份指南明显不能解决问题。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既然声称要在墟市议题上作研究,政府何不考量曾举办墟市人士的经验,简化申请程序、研究设立一个跨部门的组织及修改相关条例等措施,而非坚持现时的机制便已足够的论调
以往举办墟市,均大受市民支持,政府过往亦肯定墟市的价值。不过,观乎现时繁琐的制度,实增加了举办墟市的行政成本,令有心人却步。政府应尽快研究如何简化申请程序,又或修改相关条例,以达区区有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