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摊贩文化得以保留 香港要搞起墟市 可以如何借鉴?
推着木头车,从街头走到巷尾,卖鱼蛋、茶果,和放学的学生聊聊天——数十年前的摊贩,就是墟市的雏形。最初,部分小贩给人乌烟瘴气的印象,摊贩欠缺管理,引致阻街和卫生问题。后来,政府发牌规管小贩,到1970年代起,政府的态度是,一般情况下不再发小贩牌,令持牌小贩迁入公众街市或离街小贩市场,以致小贩经济没落。一洋之隔的台湾摊贩也曾经历类似情况,当地各个市政府明白到民众习惯了这种经济模式,摊贩难以完全被取缔,于是尝试规范化摊贩。时至今日,摊贩文化除了是台湾市民生活一部分外,更为台湾带来巨大的旅游经济收益。为何台湾能让摊贩文化得以传承,香港办墟市却如此困难?当中台北市政府的做法,又有何借镜之处?
台湾各个市政府对摊贩的管理稍有差别。相对于香港,台北市的管理较为宽松,当地的摊贩政策受《台北市摊贩管理自治条例》所规限,条例订明多项事宜,包括发出经营许可证的程序和撤销许可证的条件等。管理上则依赖摊贩自治会,就其卫生及环境等问题作自我规管。
台北市政府把摊贩视为基层或弱势人士就业的途径之一,若想申请摊贩营业许可证,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低收入户家庭成员;现时持有摊贩营业许可证并计划为该证续期;有身体残障;或年满50岁或以上、家庭赖其生活但并无其他收入,以及在1984年以前曾为摊贩。许可证可在摊贩去世后由子女继承,而现时香港的小贩牌照,不是全部都能由子女继承。
现时台北全市只有约1,570个有证摊贩,及约二千名列管摊贩,其他约三万名均是在市场外的无证摊贩。列管摊贩是已向市政府申请许可在摊贩临时集中场设摊,却又未领有营业许可证的摊贩。无证摊贩则不属上述两者,可能会被检控,但一般情况下均会宽松处理。当地的自治会对于维持井然有序及防止卫生及治安等问题起着重要的作用,让当地的摊贩文化得以保留。
【区区有墟市.二】东涌物价交通费高 墟市能否和领展街市抗衡?
事实上,列管摊贩的模式和撑基层墟市联盟提出的墟市试点有点类近,摊贩的牌照不是发给个体自由买卖,而是规范化部分土地作摊贩交易用地,让摊贩可以在该处合法地做买卖。现时上水石湖墟天光墟农产品分销点的做法可以作为参考,地政总署在地契订明在每天指定时间,准许本地农户在该土地摆卖农作物,并由食环署管理及清洁场地,其余时间则可作其他用途,摊贩也毋须逐个申请牌照,程序上相对简单。
赵羡婷认为,这是墟市试点,也是简化申办墟市程序的做法之一。自治会的角色其实跟现时主办的民间团体类近,由他们负责管理及为卫生问题把关,若政府要进一步把管理权力和责任下放到民间团体,定下相关的法例及团体注册要求,也是可考虑的方向。
去年,北区区议会讨论早前委托顾问公司做的《在北区设置墟市及夜市的研究》,提出了一种“摊贩共同协作空间”的运作模式,意指让不同的地区或社福团体,就着个别选定场地申请举办墟市,跟单一团体单一管理模式不同,每个团体每次成功申请,可以使用约三个月的时间,其间更可隔星期使用,让两个单位的小商户可以有更充足时间制作及准备商品。
赵羡婷批评,政府仍跳不出那种场地单一用途的思维,在现时土地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她认为应该要思考如何能一地多用。相对于香港日趋一体化的大型商场及领展商场,台湾仍保留很多特色小店和街道经济,当地政府也对摊贩采取比较宽松的态度,在管理规范化的同时保留摊贩文化。这会否是港府落实墟市政策的另一条出路呢?
上文节录自第118期《香港01》周报(2018年7月3日)《花半年时间办两天墟市 繁琐程序下 搞墟青年缘何苦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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