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公屋不是迷你仓 居民不能当货搬  勿把住屋权当施舍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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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本周二(10月31日)为日前的“80万个出租公屋单位足够”的言论表示歉意,指政府没有为公屋数量封顶,可望平息争议。然而,社会近年广泛流传公屋资源运用错配、使用效率低的论述,则未见澄清。政府有责任厘清错误概念,还公屋居民一个公道。

团结香港基金发表第3份土地及房屋政策研究报告,建议实施“补贴置业计划”。(王洁恩摄)

公屋住户人数降 被指资源分配不公

论述背后的其中一个推手是“团结香港基金”。报告引用一组证据,佐证房屋资源不被善用,即公屋单位数目、居住人口和平均住户人数:

……由2001 年至 2016 年的公屋单位数目及居住人口。即使公屋单位增加 95,000 个,同期的公屋居民人数反而微跌 4,000 人。
从 2001 年至 2016 年,公屋家庭平均住户人数由 3.4 人下跌至 2.8 人。相比之下,同期的私楼家庭平均住户人数只由 3.1 人微跌至 2.9 人。
来源:土地房屋政策研究系列三,第 17、18 页

宽敞户有其缘由 分户不如想像般易

无可否认,近年公屋每户人数下降,人均居住面积上升是事实。惟这现象源于大家庭不再普及,房委会十多年前落成更多20平方米以下、供一/二人居住的小单位,由2005年占房委会公屋单位数目分布的11.7%低位,回升至今年的13.2%。

实际上,公屋的需求从来都按户计算,而非按人数计算。就算长居公屋的小家庭,根本也不太可能凑合居住,遑论要他们搬离公屋。家庭人数减少已成大趋势,不少昔日的大家庭随着子女成长自组家庭,或者亲人过身而变小;他们仍居住在大单位,并非刻意为之。事实上,现时房署亦有政策将宽敞户转到细单位,若然租户三次无理由拒绝调迁安排,他们将会被取消公屋资格。现时没被要求调迁的,绝大多数是残疾人士、 70岁以上的长者。房署基于人道理由,将他们从宽敞户名单中剔除。截至 2016 年 9 月,署方约剔除了 32,800 个宽敞户个案。

另有不少家庭住较大单位,原因是当年受重建影响或者开拓新发展区,受房屋署编配而来。加上近年房委会不断收紧宽敞户标准,一旦这批居民家中有人离开,就要被定为宽敞户,需要调迁。如果硬说他们心存歪念,享用资源,有欠公道。

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议员尹兆坚及公屋联会总干事招国伟,于城市论坛上表示政府应加强角色,并非由民间作主导。(香港电台截图)

也许有人认为,如果要长者他们凑合居住,两三个人住在一个单位,会更善用资源,但经验告诉我们,让陌生人同住公屋单位,容易出现争吵,甚至曾发生打斗事件,连房委会也于 2009 年起停止编配部份单位,又改建一部份为一般公屋单位出租。

另一方面,支持迁离公屋的论者认为,加速公屋流转,至少让轮候册人士上楼,在未来数年安居。但这同时令一批原有公屋租户重投私人房屋市场,抵销社会整体益处。

至于分户问题,《01观点》早前已经反驳,房屋署已经停止一般家庭分户,只能当新申请人轮候。剩下的分户绝大部份是恩恤安置个案,惟被房署严格控制,要经过重重申请批核近年成功获社署分户的个案已经回落至2015/16年度的1,500宗,并非如坊间想像的多。

再者,房屋署现时已有多项措施严加控制公屋资源,甚至是减少“优待”,以加快编配上楼的时间,例如收紧富户政策,合并挤迫户的调迁计划,减少特快公屋编配计划次数等。租户要“攞著数”并非这么容易。

房委会决定将于今年10月收紧“公屋富户”政策,任何一名成员拥有本地住宅物业,需交还公屋单位。(资料图片)

住得差怪罪公屋户无补于事 增建公屋才是出路

不只是团结香港基金,不少学者和媒体也把“出租公屋数目增加但居住人口减少”归咎于公屋资源分配不公,以突显公屋居民住得优厚,甚至鼓吹结束公屋功能。此等说法无异于抹黑公屋居民。此说的另一危险之处,就是单凭数字衡量政策成效,须知道,公屋居民不是货物,他们来自不同家庭、有不同的生活需要,绝不可以任意调迁、整合。更重要的,是房屋乃人民基本权利,而非施舍。

近十年来,公屋居民的平均居住面积上升了一平方米,但这等于政府“优待”了他们吗?随着经济进步,人民的生活得到改善可谓理所当然,若然私营房屋的面积愈来愈小、轮候公屋的市民要住在逼仄的㓥房,这只不个证明了自由市场的荒谬之处,政府必须修正。如今主张停建公屋、出售公屋者竟然对此看不过眼,对公屋居民大加攻讦,可见他们已深中自由市场的毒。

林郑月娥在竞选政纲中提到,要重建置业阶梯,建议在居屋上构建中产家庭可负担的“港人首次置业上车盘”,她今日重申,首置上车盘的对象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及首次置业人士。(资料图片)

不少居住在纳米楼、㓥房、板间房的人士会慨叹,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因为居住空间没有随经济发展增加,反而愈住愈小。毫无疑问,香港是富裕城市,不论在公营或私营房屋,绝对不能忍受严苛的居住环境。然而,我们要认清矛盾的源头,是香港政府放纵地产商擡高楼价、囤地、强迫市民高价置业,不负社会责任,再演化出“基层斗基层”的悲剧。解决房屋问题,药方绝对不是停建公屋、出售公屋,而是增建公屋,抛弃置业主导的思维。


注:根据统计处及房委会,在2017年,香港有 75.6 万个公屋租户,218万名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