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人大将就二十三条释法 我们的两个忧虑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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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日前独家披露,中央视23条立法为特首林郑月娥今届任内的首要任务。循不同方向研究后,人大常委会或将主动为23条释法。消息人士指,港澳系统单位较早前已完成建议报告,相信释法已经进入正式流程。早前我们在社论曾经表示,期望港府能够就23条立法作详细咨询,但当藏独和疆独已经大致得到控制,港独显然是中央无法接受的。在这个前提下,中央就23条释法,并非不能预料。
就当前事态发展,我们有两个忧虑:第一,中央与港府就23条立法的态度南辕北辙,显然香港官员就国家安全的理解存在误差,而这些误差,是否已经出现于其他政策层面。第二,港独固然不在言论自由的保障范围,但在一国两制下,港人在其他层面素来拥有很大的言论自由,23条立法必须在保障国家安全与保障港人言论自由的两个前提下进行,不然,社会恐怕会再次陷入撕裂。

林郑月娥早前出席活动,没有回应23条立法的传闻。(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忧虑一:港官不理解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我们已经多次指出,自中共中央宣港团到港开始,中港关系已经步入了新常态,而回顾历史, 1987年邓小平在接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时也曾言:“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由此看来,中港之间“河水不犯井水”只不过是香港人的主观期望。

如果港府能治理好香港,中央自然不会介入香港事务,在23条上,港府的处理显然未能尽善。相信大多数港人都会记得2003年的71大游行50万人上街,23条是引发游行的导火线之一,从此,历届特首少有主动触碰23条议题。林郑月娥去年曾指出,23条立法属宪制责任,特别是涉及国家安全、领土完整,惟何时启动,则需要审时度势,要有适当环境。

但问题在于,就23条立法是宪制责任,回归逾廿载,港府仍未就23条立法,显然是不合适的;而早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港独事件,也显非中央所能接受;再者,港人经历数年的政治风波后,显然已经变得成熟。在这情况下,林郑月娥没有理由再回避23条立法。

早前政圈一直流传,林郑月娥在农历新年前后的一次行政会议上,称港府可自行研判23条立法的合适时机,中央将给予港府空间。消息人士澄清,习近平的确曾说过类似的话,但只是上级表达体谅下级的说话,不可能作为林郑首届任内毋须为23条立法的根据。

如果林郑月娥真的单凭一句话便断定港府可延迟处理23条立法,而看不到其宪制责任,以至社会整体脉络,那么港府对于国家安全的理解必然存在误差。我们忧虑,这种误差会同样出现在其他政策层面。如前所述,无论从中央近年对港的举措以至历史脉络看来,中央不可能对港事撒手不管,其必然对香港有一定期许,如果港官认识的高度不够,中央难免会“插手”港事。我们期望港官能够善治香港,但回归以来,港府既不得民心,对一国两制也只能够从粗浅的层面理解,他们如果继续置身梦中,香港将难逃“被规划”。

林郑月娥去年12月17日向国家主席习近平述职。习近平表示,林郑体现“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精神,取得良好成绩,中央充分肯定林郑和特区政府的工作。

忧虑二:社会再陷撕裂

香港人经历过五次人大释法,其中2004年政改程序、2016年梁颂恒及游蕙祯宣誓风波均由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当然,基本法23条明确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在理想的情况下,就算释法指明保安局可如何用《刑事罪行条例》、《社团条例》等殖民地时代的法例打击港独,如果要完整落实23条,最终也需由港府自行立法,对旧有条文作出一定程度上的修订。正如港府在2003年提出的《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也是按23条的原则,修订《刑事罪行条例》、《官方机密条例》及《社团条例》以及相关条文,而不是对旧有条文照单全收。

一直以来,香港人对于23条的最大忧虑,是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会受到威胁。当然,言论自由必然有其限度,鼓吹港独的言论不应在保障范围,但市民绝对有权批评香港政府以至中央政府,这亦是基本法赋予市民的权利。故此,国家安全法应最大程度上照顾到市民的忧虑,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维护港人的人权自由,以免社会再次陷入撕裂。

本身是基督徒的何志平,于2003年农历新年为香港求得“下签”。当年香港爆发“沙士”,同年七一有50万人上街反对基本法第23条立法。政府官员于2004年起,不再为港人求签,改由新界乡议局时任主席刘皇发到车公庙求签。(无线电视截图)

应如何面对当头棒喝?

人大常委会主动为23条释法,无疑是对市民、官员的当头棒喝。平情而论,支持港独者只占市民少数,从近年的民意调查可以看到,港独支持者已比数年前大幅下跌,但港人仍须认清中央的底线思维,在不挑战国土完整的前提下,港人有权抗争、结社、集会,但如果认不清底线,就难怪中央用一些“激进”的手段来回应。对于港官来说,这一记当头棒喝无疑沉重,自回归以来,中央已多次就香港的管治作出提醒,港官不时训斥港人不认识基本法,他们也要反思,到底自己对基本法、中央的管治理念有多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