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重启23条立法议题 特首选战难回避

撰文: 赵钟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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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刘淑仪于周四(12月15日)正式宣布参选行政长官,成为胡国兴后另一备受瞩目的候选人。无独有偶,叶太与胡国兴同样在政纲中提出《基本法》23条立法的问题,与上届候选人含糊其词的态度亦可说是“相映成趣”。事实上,香港回归将近廿载,却未完成定立国家安全法例的宪政责任,叶、胡二人述及23条,也是给予其他有力潜在候选人与社会一个及时的提醒。

叶刘淑仪03年推动23条立法,其后下台并赴美进修。回港后成立智库及转战立法会直选,走上另一条从政跑道。

按照《基本法》第23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就23条立法本是香港的宪制责任,但在香港已近乎是个禁忌话题。

立法被妖魔化 徒添中港矛盾

2003年时,董建华任特首时曾推动23条立法,当时社会并非一面倒反对,但政府却采用强势态度硬推,令本已对条文有所顾忌的泛民主派反弹,最后更激发逾50万人上街的首次“七一大游行”,引发社会极大震荡。2003年一役后,“23条”多少已被妖魔化,不少市民甚至视之为“恶法”的同义词,例如规管网络侵权行为的《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前称《2011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便被称为“网络23条”。

但就23条立法,始终是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无限期推延,只会影响中港互信。因为对中央而言,香港回归快将20年之际,至今仍未有立法保障国家安全,甚至有部分人坚拒23条立法,多少会构成中港间的猜忌。

候选人难回避 社会要加思量

因此,即使当年港府的立法手法,有值得商榷之处,但这始终不能成为回避23条立法宪政责任的借口。反观受香港影响而未能在2003年立法的澳门,也已在2009年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法》。

纵使胡官与叶太对23条立法取态有异,如胡官偏向先行政改、再行就23条立法,叶太则相对强调立法的迫切性,但两人同样不完全抗拒立法;取态值得肯定。这里也不是说香港须急着就23条立法,但就立法程序、时间、以至如何做好咨询寻求社会共识有个明确的说法,却是每个候选人不能回避的课题。对于社会整体而言,也该是时候再就此作展开讨论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