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杀人免刑责仅被收容教养3年  人大审议未成年法争论激烈

撰文: 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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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大连一名13岁少年被指企图性侵一名10岁女童,遭拒绝后用刀将对方捅死。由于凶徒未满14岁,当地警方表示不予追究刑责,事件引发未成年是否应该加大刑法和提早入刑年龄的争论。

综合媒体10月28日报道,大连公安24日对大连市一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的故意杀人案件进行了通报。警方表示,由于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并于10月24日依法对该男孩进行收容教养3年。

大连警方表示,目前对蔡某某采取的收容教养是法律框架内最严厉的措施。

大连一名13岁少年(左)被指企图性侵一名10岁女童(右),遭拒绝后用刀将对方捅死。(资料图片)

据陆媒上观新闻报道,对于警方上述的通报,受害女孩的家属表示拒绝接受,并指出,收容教养能教养几年?能关他一辈子吗?这种人会因为收容教养而悔改吗?我们的目的不是什么民事赔偿,就是想让凶手偿命,让凶手‘关一辈子’,让他付出代价,不能再危害社会。

内地社交平台上很多网友评论称,“都是未成年,杀人的得到了保护,死的却白死了,悲哀”“应该判死刑,收容教养太便宜他了”“不能因为是未成年就原谅,应该坐牢到18岁然后枪毙,这种人留在社会就是祸害”等言论。

被杀害10岁女童头七,母亲含泪来到案发现场祭奠。(网上图片)

这几年,内地未成年犯罪的恶性事件频发。

2015年10月,湖南邵东县三名未成年学生因为偷东西被女教师发现后,将老师捂死。由于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之后被送往工读学校。

2016年6月,四川金川县13岁少年为抢一部手机,将过路23岁女老师泼汽油特重度烧伤,且在事发到被控制这几天内,方某又接连犯下了盗窃和抢夺路人等两起案件。最终方某却因未成年而被放回家,由其父亲每天在家看守。

2018年12月,湖南省益阳市沅江泗湖山镇一名12岁的小学六年级男生,持刀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害在家中。后来因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男孩被释放,其亲属表示想把他送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却遭到了该校家长们的反对和担心。

内地对刑事责任年龄是这样规定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未成年人犯罪应当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就如有的评论说,只要你是未成年,即使十恶不赦,也无法判刑。正因为此,很多人呼吁把中国刑事责任年龄从14周岁降至12岁或10岁。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时,如何对待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引起多名委员的关注。(央视截图)

10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审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

不少委员认为,有些家长和孩子钻了未成年人犯罪处罚轻或不入刑的空子,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出现的新特点,法律定罪和量刑的力度应加大。也有观点认为,鉴于未成年人身份的特殊性,对 “严刑重典”应该谨慎。还有观点认为,应该对刑法进行延伸修改,设立未成年人专章。

不过,对于目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门槛”问题,这次的修订草案暂没有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