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麟街百年民房遗迹 市建局“五宗罪”:未勘察已决定拆卸重置
位于市建局H18重建范围内的阁麟街百年民房遗迹,经中西区关注组及城西关注组成员研究后,确认建筑年份为1879年。古咨会本来决定不予评级,现改为进行文物评级;市建局却指初步目测评估后发现安全系数低,打算将遗迹拆卸重置。
昨日(10月17日)早上,两个关注组的成员罗雅宁、张朝敦联同公民党陈淑庄、候任立法会议员姚松炎开记者会,批评市建局未深入研究即建议拆卸、拒绝公开安全评估、市建局未获地政总署批准,不可进入遗迹勘察等“五宗罪”。而同日,市建局执行董事(商务)马昭智亦召开记者会,指未有评级前,砖墙遗迹只是“旧物”,并解释安全评估主要靠工程师目测。
关注组:不容“未研究先破坏”
罗雅宁和张朝敦在记者会上指出,市建局早于9月8日,即古咨会推翻决定、重新评级遗迹时,已经建议拆卸重置,批评市建局漠视程序及遗迹的文物价值。而市建局一直拒绝原址保育,并称有“初步安全评估”,姚松炎表示曾向市建局索取有关资料,却被拒绝,罗雅宁则指,向地政总署查询后,证实市建局10月初才提出探土申请,未获批进入遗迹勘察,“因为遗迹所在属于官地,到底市建局的安全评估如何完成?结果是否全面?”
市建局该份评估提到砖墙,“砖石构件作为挡土墙的安全系数低于最低要求,必须进行加固工程才可以符合安全及土力结构标准。”但是市建局的建议却不是加固,而是直接拆卸重置,罗雅宁曾向土木工程署的工程师查询,据说“加固挡土墙而不影响墙面的方法有很多,可根据土力数据找出最佳的保育方法,拆走并非必要。”
张朝敦则批评,市建局做法疑违反国际及国家文物保育法则,“根据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准则,文物应该原址保护,只有在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国家重大建设,迁移保护是唯一有效手段时,才可以进行。”
市建局:初步评估由工程师目测
市建局执董马昭智和总经理(规划及设计) 区俊豪召开记者会,回应关注组的指控。马昭智强调,砖墙未获评级之前,“它只会是旧物,而非文物。”而区俊豪介绍拆卸方案时,指砖墙遗迹长34米、高4米,“其实整个砖墙有不少地方填了石屎,是后来的改动,所以应该把砖拆出来,重建成完整的墙,长度会降低到12至15米,但能够彰显本来的价值。”
至于未获地政总署批准,区俊豪承认现正申请中,初步评估乃由工程师以目测及依政府档案数据计算砖墙遗迹的安全系数完成。马昭智补充说,“我们认为拆卸重建是最可行方案,不希望原本是交流意见,最后被指责成一锤定音。”他表示日后会因应评级变动和市民意见,调整砖墙的处置方案。
然而马昭智反问,原址保留遗迹的意义何在,“如果保留,会唔会每日都有人企定定同市民讲解砖墙历史?”他亦重申,市建局一直聆听民意,“否则成个H18重建范围铲晒啦。”
罗雅宁:市建局对待文物的思维荒谬
记者向罗雅宁查询,她回应指,市建局拆卸重建的理据“荒谬”,“这个遗迹已经屹立137年,不管是当年民房的业主,还是政府后来拆楼后,将砖墙当成挡土墙使用,修补一定会有,亦是生活痕迹,即使是礼宾府、旧政府总部,都有不同年代的增建和维修。遗迹不一定要美观才有保留价值,而是它们经历历史洗礼,周遭有不少发展,也可以保存至今,那才是珍贵之处。”
她批评市建局不断强调砖墙的安全风险,却没有完整的评估报告,“有好多方法加固墙身,拆卸根本没有必要,明显市建局觉得砖墙妨碍它的重建规划,拒绝了解文物价值。”她补充,未来会继续循区议会、古咨会等方面,争取原址保留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