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雅出席洪门宴后涉虚报行踪 提供假资料等4罪罪成 押后判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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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源茶行太子女王诗雅2022年1月出席人大代表洪为民生日派对后,被发现确诊新冠肺炎,她涉在卫生署人员查问时虚报其行踪,声称她当天从家中出发往派对,惟卫生署人员调查后发现其所住大厦的闭路电视未见她离家的片段,在包括张竹君等人员再三追问下,王透露曾到过不同地方。她因而被控提供虚假资料,案件今(12日)在九龙城法院裁决,暂委裁判官叶青菁裁定王所有罪名成立,王闻判后表现平静,叶官将案押后至3月4日判刑,以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准王继续保释。

裁判官认为王自辩时说法自相矛盾,如她一方面表示著重个人私隐,另方面却在未核实对方身份下,向来电者提供相关资料,认为王并无因新冠病而致认知障碍,指她是不诚实的证人,裁定她4项罪名全部成立。

被告王诗雅(38岁),被控4项“明知而向获授权人员或卫生主任提供虚假资料”罪,指她于2022年1月6至7日间,明知而分别向卫生主任张竹君、获授权人员辛丽芳和赖洁生,提供虚假资料,即她于同月3日晚上,离家前往湾仔餐厅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被告王诗雅在大律师黄继儿陪同下离开法院。(凌子淇摄)

声称从家出发 派对上全程戴口罩

案情指王于2022年1月3日曾到湾仔出席“洪门宴”,她两天后被送到竹篙湾隔离中心,她之后亦确诊,并转往北大屿山医院。卫生防护中心传染病处主任医生张竹君、卫生署护士长辛丽芳及护士赖洁生曾先后4次致电她,并问及她出席“洪门宴”的行程,王在4次通话中,均称当从家中出发,并乘的士到湾仔的餐厅,并在派对中逗留约30至45分钟,全程均有戴口罩。

调查人员上门被指阻住佢瞓觉

卫生署检控组人员一个月后上门要求王助查,王却指调查人员“阻住佢瞓觉”。王于2月18日及21日在律师陪同下到卫生署录取5份口供,她未再提及她是从家中出发。检控组人员亦发现,根据王住址的闭路电视,当日未见王的出入纪录。

控方证人供称被告王诗雅讲述其行程的情况。(详看下图)

辩称以为传媒扮卫生署人员

王出庭自辩时称,她在隔离期间收到大量传媒及卫生署人员的电话,她向来电者提供资料后,“转头”在网上新闻已见到报道,令她怀疑有传媒扮卫生署人员接触她。她又称其中一名来电者自称张竹君,她亦有向对方核实身份,对方称:“呢年几两年一路都有帮政府做新闻记招、发布会,你应该系电视都听过我把声。”王最后选择“暂时相信”并回答问题。

她确认当日曾到过干诺道西155号与友人相聚,后便乘的士去参加生日宴。

王诗雅入法院时跌倒的过程。(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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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辩期间上楼梯跌倒案5度押后

王在自辩期间,有次回法庭时在法院外的楼梯跌倒受伤,她透过律师向法庭称为“避开传媒”而跌倒,伤口并“见到骨”,事后又称膝盖需缝9针,但电视台拍到她当时独自行上楼梯。王后来又称受传媒后续报道影响情绪,加上脚伤,案件经5度押后,王才回法庭完成其自辩。

案件编号:KCS17697-17699、1770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