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雅涉虚报行踪 调查员上门找王录口供 王应门称:阻住我瞓觉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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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源茶行太子女王诗雅出席“洪门宴”后涉嫌虚报行踪案续审,卫生署总调查助理今(17日)午作供,透露他的同事尝试到王报称曾到访的上环高乐花园单位查阅闭路电视片段,但该处“重门深锁”,故此未能成功检取片段。他又指,调查组多次邀请王录口供,但王态度不合作,其律师亦一直未联络署方,后来他直接上门找王,王却指调查员:“阻住佢训觉。”延至两周后才到卫生署录口供。控方已传召所有证人,辩方透露将作中段陈词。

被告王诗雅被指对调查员采不合作态度。(资料图片)

指王采取不合作态度

时任卫生防护中心检控组总调查助理郑国坚供称,调查组接手王的案件后,曾到王报称到访的各个地点查阅闭路电视片段,包括IFC超市、上环高乐花园及湾仔涉案餐厅。他指高乐花园的单位“重门深锁”,无人应门,无法检取片段。调查组人员亦先后6、7次邀请王到卫生署录口供,王均采取“不合作态度”,并称其律师会联络卫生署,但王出院后两周,他们仍未见王的律师有联络署方,张遂亲自上门找王。

王应问称阻住她睡觉

辩方质疑,郑于2022年2月4日上门找王时,曾向大厦管理处自称是王的朋友。郑否认,反驳指他当日有向管理处表明身份,亦出示工作证件作登记之用,他到达王的住所时,有一名女士应门,他表明来意后,该女子著他等等,并关上大门。不久后,王亲自应门,郑忆述说:“佢同我讲,我阻住佢训觉,佢会通知律师联络我哋卫生署,完喇。”

被告王诗雅透露出席洪为民生日宴前,曾前往聚餐的场所为“干诺道西155号”。(欧阳德浩摄)

王曾透露与5至7人参加生日派对

郑承认,调查人员并非警察,他们若检取行踪地点的闭路电视片段,或翻查确诊者的医疗纪录,均需向法庭申请搜查令,但替调查对象录取警诫口供,毋须行使权力,因为受查人有权拒绝协助调查。他又指,王曾透露她当晚连同另外5至7人去餐厅参加生日派对,但该些密切接触者全部拒绝录口供。

指王不曾拒绝录口供

辩方追问,既然王的密切接触者有权拒绝录口供,为何调查人员仍对王穷追不舍?郑指他联络王时,曾提醒她有权拒绝署方邀请,王不曾拒绝录口供,他直言:“如果当日王小姐同我讲:‘我唔会俾口供,我拒绝。’我唔会再揾佢。”

被告王诗雅录取口供时曾提及接触过洪为民先生。(资料图片)

辩方提证人不要讲洪为民之名

郑另确认,他于2月18及21日,先后陪同下属叶玉才及张龙昌替王录取5份警诫供词,部份供词提及王当日曾接触过“洪为民先生”。曾任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的辩方大律师黄继儿即打断郑,并两度提醒他:“唔好讲名。”

被告王诗雅(38岁),被控4项“明知而向获授权人员或卫生主任提供虚假资料”罪,指她于2022年1月6至7日间,明知而分别向卫生主任张竹君、获授权人员辛丽芳和赖洁生,提供虚假资料,即她于同月3日晚上,离家前往湾仔餐厅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案件编号:KCS17697-17699、1770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