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雅涉虚报行踪 护士补问时王透露到过高乐花园 但只放低啲嘢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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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源茶行太子女王诗雅出席“洪门宴”后涉嫌虚报行踪案续审,另一名曾致电护士作供指,她致电王补问行踪资料,王态度“好合作”,回答称她出席宴会前曾搭的士到上环高乐花园地下“放低啲嘢”,但没有下车,之后她继续搭的士回家休息,直至晚上离家参加宴会。护士又指,当时卫生防护中心座位不足,同事未必会有固定座位,不一定会用擡头电话致电病人,也有可能会用手提电话。辩方却质疑王未有明言:“由家中出发至湾仔。”赖称她理解王意思是由家中出发搭士出席派对。

被告王诗雅被指确诊后虚报行踪。(资料图片)

被告王诗雅(38岁),被控4项“明知而向获授权人员或卫生主任提供虚假资料”罪,指她于2022年1月6至7日间,明知而分别向卫生主任张竹君、获授权人员辛丽芳和赖洁生,提供虚假资料,即她于同月3日晚上,离家乘的士前往湾仔餐厅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赖致电王两次补问行踪

卫生署注册护士赖洁生供称,她隶属学前服务机构组,案发时借调至疾病调控组,负责进行新冠个案追踪。2022年1月7日,她先后2次按上司要求,致电王补问行踪资料,其中一次通话中,问及王于1月3日(即生日派对当天)下午6至8时的去向。

女护士赖洁生称被告王诗雅在补问时,有提及曾乘的士到上环高乐花园,但王称只是放下东西,没有下车。(凌子淇摄)

王透露曾到高乐花园放下物品

赖忆述,她在电话上表明身份及来电目的,并向王核实身份。当时王态度“好合作”,回答指当日下午6时,她由公司步行至IFC超市购物,逗留约15至20分钟后,再搭的士前往上环高乐花园地下放低一些物品,但过程中没有下车,之后她继续搭的士回家休息,直至晚上约9时15分,再乘另一架的士去湾仔参加生日派对。

会用手机致电病人查询行踪

在辩方盘问下,赖指她在电话上自我介绍时表明是“卫生防护中心姑娘”,但没有刻意使用“获授权人士”的字眼,因为时间紧迫,她想尽快“问重点”让医生跟进个案。她亦称,当时疾病调控组座位不够,同事未必会有固定座位,除了擡头电话,同事有时也会用手机致电病人查询行踪。

上司有听取与王的通话内容

赖又指,她致电王时开了免提模式,在旁的上司亦听到通话内容。她告诉王要如实作答,上司也不止一次叫王:“记得清楚啲。”她同意,为助署方截断新冠传播链,病人有责任向署方提供资料,不能独善其身,不应该有所隐瞒,当刻时间紧迫,她没有刻意强调条例内容,并说:“唔会慢慢再同佢讲呢个599D。”

指当时疫情好似急救咁

此外,赖指她把对话内容即时抄在一张草稿纸上,挂线后再将草稿纸内容写入相关表格。辩方质疑,赖填写表格时已参考草稿内容,为何表格资料仍然胡乱?她解释,当时“第五波疫情啲嘢排山倒海”,个案追踪工作“好似急救咁”,表格内容已算填得不错(not bad),强调她已尽力记下重点,坦言:“我听到几多就写落去…我只耳仔无问题,我无听错。”

辩方指王没称由家中出发到湾仔

辩方亦质疑,王回答时指,她当日搭的士回家休息,晚上9时许再搭的士去湾仔参加派对,但没有明言她是:“由家中出发到湾仔”。赖称她不记得王有否直接说她是“由屋企去湾仔派对”,但理解王的意思是,她当日由家中出发搭的士出席派对。

案件编号:KCS17697-17699、1770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