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虐儿 女职员再认一罪 官斥当男童如布公仔般扭加监14周
撰文: 刘安琪
出版:更新: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2021年底爆出虐儿丑闻,多名职员被控虐儿。其中一名女职员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认9项虐儿罪,被判囚4个月34星期,将于本月28日出狱。她早前在区域法院再承认一项虐儿罪,法官王诗丽今(15日)判刑时,斥责被告案发时将1岁男童当作“布公仔”般扭动,行为令男童受到不必要的苦楚。王官最后考虑到本案与裁判法院案件的刑期整体性,就本案判其囚14星期,刑期全数与前案分期执行,即两案总刑期为4个月48星期(约16个月)。
被告冯凯琍,27岁,承认一项涉及1岁男童G的看管儿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儿童罪。她另否认两项虐儿罪,涉及1岁男童R,获法庭存档。
男童G当时无顽皮和挑衅
法官判刑时指,男童G当时躺在婴儿床上,没有意图离开婴儿床,更没有顽皮和挑衅性行为。被告与同案被告庄嘉宜却突然走到床边,分别捉著G的双手和双腿向前压。
被告非单独行事
法官续指,被告案发时为G的照顾者,其虐待行为属破坏诚信。另被告非单独行事,她作为成年人对G作出涉案行为,G却因年幼未能躲避和作出投诉。被告的涉案行为更非单一动作,她在约2分钟后故技重施。虽然两次行为历时均不长,分别约7秒和30秒,但被告使用的力度大,当G为“布公仔”般扭动,以得到其想要的后果。案中虽没有证据显示G有受伤,但不能忽视G因被告的行为承受不必要痛楚,并有受伤的风险。
被告早前已认9项虐儿罪
法官提及,被告早前在九龙城法院就同一事承认9项虐儿罪,指其在3星期内对9名儿童有虐待行为,包括掌掴、打头等,因而被判囚4个月34星期,将于本月28日服刑完毕。法官考虑到两案的刑期整体性,就本案判被告囚14星期,与前案分期执行。
案件编号:DCCC 846-853/ 2023
童乐居虐儿 女职员认与同事按压1岁童 官看片称:犀利过做瑜伽童乐居虐儿案 64岁照顾员认急躁虐11童 官斥应自我克制囚30月童乐居虐儿|逾卅年经验女职员多次掷童落地 区院认11罪囚27个月童乐居虐儿|女职员认11罪 多次掷童落地垫 掌掴如厕训练的小孩童乐居虐儿 女职员认打2岁童头至跌倒 官称人手紧张非理由囚4周童乐居虐儿案|社署指已检控34人 12人定罪7人专业资格被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