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文件申延签证揭涉造假 内地男称患精神病 准重审再罪成判囚
内地大学男生涉以手写聘书及工作证明,在港申请延长工作签证,却被入境处揭发属假文件,内地男被定罪并被判囚30个月后,自称患精神分裂症,提终极上诉得直获准重审。该案经第二次审讯后,今(21日)在沙田法院裁决,裁判官朱文瀚认为被告犯案时头脑清晰,更能巨细无遗地描述警诫过程,裁定他全部罪名成立,判他入狱18个月。
被告林岭,28岁,被控2项伪造罪、2项使用虚假文书罪、以及1项向入境主任作出虚假陈述罪行, 经重审后全部罪名成立。
呈手写文件求延长签证惹怀疑
控案指被告在2020年期间,向入境处呈上信件及工作证明要求延长工作签证,入境处职员见文件均为手写,且签署和印盖有异常起疑,经调查后相关公司表示未有签署过该些文件。
重审呈内地医疗记录
裁判官朱文瀚今裁决时指,辩方审讯时曾呈上医疗记录,指被告经深圳市康宁医院的医生诊断,认为被告患有精神分裂,被告并于2018至2019年间数度在深圳入院。惟朱官指该些文件均非电子证书,不能单凭该些纪录确认医生的资历及其诊断,故只能视作传闻证供。
此外,被告声称他在2020年9月8日受其精神病影响,在非自愿情况下录取警诫口供,他亦是在病情影响下犯案,他并无犯罪意图。
被告忆述警诫情绪思绪清晰
朱官认为被告忆述警诫时的情况时,其思绪却非常清晰,他不但能凭记忆回答所有提问,亦能提及疫情爆发时间,及他于2020年初因需隔离而选择不回内地,以及他在何地及如何制作涉案虚假文件等。
认为被告边作供边作故事
此外,被告作供时又能加插案中未有提及的指控,例如他称警诫会面时曾遭入境处职员拍台盘问。但朱官指,该职员当时只是在初步提问,如问他涉案公司的印象等无关痛痒的问题,认为职员无须大发雷霆来吓怕被告,认为被告是边作供边作故事。
能巨细无遗讲遪经过
辩方亦有传召临床心理学家和精神科医生,两人均指被告受病情影响犯案。朱官却指两专家撰写的报告,只是对被告警诫会面内容作分析。但朱官指出,被告会警诫会面时,能巨细无遗地讲述案发经过,其回答更反映他对问题有一定认知。惟两名专家均不曾提及,若被告受其病情影响,为何能提供只有他才能提及的详情。
若精神紊乱不会懂遵守防疫规定
朱官又指,被告案发时其自理能力不受影响,他能清楚忆述何时须戴口罩,及到药房购买口罩的情况,若他真的因病情影响至精神紊乱和是非不分,不会在疫情期间佩戴口罩、遵守防疫规定,并接种三针疫苗。
朱官又指,入境处人员并无要求涉案文件,该些文件全是被告自行制作,以协助他的申请,故认为他在事件中有不诚实的意图,裁定他5罪全部罪成。
被告已被囚林逾700天
辩方求情指被告犯案时年轻,他没有案底,现尚未完成大学课程。被告自2022年1月15日被还押,至今已被囚接近700天。朱官考虑到被告曾还押及经历两次审讯,判他入狱18个月。
案件编号:STCC242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