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胡伯伯奏愿荣光被判囚30天 放弃上诉即时入狱服刑

撰文: 郭颢添
出版:更新:

有“二胡伯伯”之称的六旬翁,因多次在街上演奏《愿荣光归香港》,上周被裁定“没有许可证而演奏乐器”及“未经批准在公众地方进行筹款活动”等7项传票罪成,并被判囚30天,但他表示会提出上诉,获准以2千元保释。六旬翁今(30日)再到沙田法院,并称决定放弃上诉裁判官判他即时入狱服刑。

被告李解新(69岁,退休人士),被裁定4项没有许可证而奏玩乐器,及3项未经批准在公众地方进行筹款活动罪全部罪成。控罪指被告于2021年8月3日、8月18日、9月9日、9月29日,分别在旺角东及中环,无合法权限或解释,且没有警务处处长发出的许可证,而在公众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连扩音器。

被告李解新上周被裁定罪成后,即称要提上诉并获准保释,他今向法庭称,其实并无上诉的意图。(资料图片)

署理主任裁判官陈慧敏上周二(24日)在裁决时指,被告在13个月内6度犯案,且每次均演奏同一首歌曲,认为其行为绝非偶然。陈官又指被告所奏乐曲属港独题材,关乎国家安全,被告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仍继续犯案,行为明目张胆,故判被告入狱30日。

被告一直没有律师代表,他早前去信法庭表示欲放弃上诉。他今在庭上称,他并非土生土长香港人,对香港法律并不认识,上周被定罪后,不加思索便称要上诉,但他实际上并无这个意思,现在更想认罪。但裁判官指他一直没有悔意,要他立即入狱服刑。

案件编号:KCS 38409-38411 /2021、STS 8743、10299、11832、160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