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海港条例|保港会斥修例剥夺法庭角色 发展局:仍可司法覆核

撰文: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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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拟修订限制维港填海的《保护海港条例》,海滨事务委员会今日(31日)举行特别会议商讨。身兼保护海港协会副主席的委员徐嘉慎表明反对修订,批评政府已承诺不再在维港进行大型填海后,却提出修例,质疑当局的用意,他又担心若修例通过,等同将维港填海的决定权转交行政会议,如同剥夺法庭的角色,直指是将现行条例废除。

发展局则强调,若市民反对当局的填海计划,仍可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强调做法与现时无异。

▼3月21日 政府修订《保护海港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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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嘉慎:维港迟早或会消失

徐嘉慎形容,维港是香港的命根,社会过去30年为下一代保护维港,担心今次修例后,市民如同被剥夺法律赋予相关权力,维港迟早或会消失,促请当局为后代着想,不要再在维港填海。他续指,忧虑今次修例,或等同将进行大型填海的决定权转交行会,而非可由法庭裁决,批评做法如同将条例废除,强调将填海工程交由政府自行审批的做法并不理想。

保护海港协会副主席、海滨事务委员会委员徐嘉慎。(资料图片/黄颖津摄)

发展局常秘:提出大型填海计划后会率先咨询公众

发展局常任秘书长何珮玲则反驳指,现有条例并无提到法庭的角色,而是政府准备好填海资料后,交由部门自行审批,若市民有意见,才会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惟若修例成功通过,政府会在提出大型填海计划后,率先咨询公众,再将有关意见及计划文件提交行会审批,亦即审批权是由政府部份提升至行政会议。

她又强调,若市民对填海计划有意见,仍可向法庭提出司法核覆,认为在法律争议这一个层面与现时无异。

另外,委员杨伟诚则支持拟议修例,认同发展局所言,有必要为海滨的小型填海工程“拆墙松绑”,并提到过去不少工程因为卷入法律程序而被拖慢。他续指,今次修例亦加入了公众参与元素,提供渠道让市民表达意见,认为是改善了现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