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订保护海港条例 冀“拆墙松绑”推展海滨改善工程

撰文: 江丽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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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长宁汉豪今日(19日)发表网志,提到当局有意修订《保护海港条例》,希望在保持现行法例下在维港范围不填海造地的精神,“拆墙松绑”引入较简单的机制,处理能发挥海港功能、或让市民享受到海港设施的改善项目,如登岸堤阶、码头、行人板道等。她在文末指,当局稍后会把具体建议提交海滨事务委员会、及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并作公众咨询。

发展局长宁汉豪在最新的网志中指,1997年制定的《保护海港条例》(第531章),列明不可在维港范围内进行填海工程,如需在海港范围内进行有关工程,就必须证明项目有“凌驾性公众需要”,并拟备“具有力和令人信服的资料”,门槛相当高。

她提到,坚尼地城新海旁增设行人板道、重新发展包括启德前跑道旧码头、九龙城汽车渡轮码头等较小型的海滨改善工程,也因未能证明有“凌驾性公众需要”而未有推展。

发展局长宁汉豪。(资料图片/夏家朗摄)

她续指,近年社会上都有声音要求检视《保护海港条例》,让部份海滨改善工程得以及早落实,当局也有意修订《条例》,希望在保持现行法例下在维港范围不填海造地的精神,“拆墙松绑”引入较简单的机制,处理能发挥海港功能、或让市民享受到海港设施的改善项目,如登岸堤阶、码头、行人板道等。当局稍后会将具体建议提交海滨事务委员会、及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并作公众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