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赵家贤指张可森等提声明的人要队到行 九东区亦有异议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民主派“35+”初选案,16被告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审讯续审,认罪的区诺轩今(23日)继续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作供。提及各区在协调会后出现分歧的情况。他提到他与其他初选组织者,即他、戴耀廷及赵家贤等人所设的一个WhatsApp群组内,曾就抗争派草拟的《墨落无悔》声明作讨论,有人提及该声明的发起人,曾要求组织者就声明作回应,赵家贤提及时曾说:“屯门张可森依几条友摆到明要队到行”。

此外,区诺轩指,他曾收到九东选区的人来电,指会上有人对协调文件存异议。他后来在组织者的群组汇报,指九东会有人要求发布公开协议,并要求大会认同该协议。该人士并称:“不这样的话,我真系怕兵变”。

组织者曾在群组讨论抗争派的声明

区诺轩今作供时透露,民主动力的赵家贤,亦有在初选组织者的WhatsApp群组,赵提及抗争派的声明,该指声明书的发起人,要求初选组织者回应,其中赵的讯息谓:“屯门张可森(《墨落无悔》声明书草拟者之一)依几条友摆到明要队到行”,讯息中亦指区和戴耀廷有“白纸黑字circulate(传阅),俾大家确认...虽然最后无签纸,但系呢个都系一个mutually agreed consents(相互共识)”。区之后补充指,赵讯息中提到“白纸黑字”的的文件,是指初选协调会议后传送予与会者的总结。

区诺轩称,他当时曾与胡志伟见面,胡称不希望签非官方协议,又称无理由政府话要起医院都反对。(朱棨新摄)

九东为推动初选成立了秘书处

区又说,九龙东成立了一个推动初选的秘书处,但区称没有印象秘书处的成员是否有初选组织者。区说,由于他没有出席该区的第四和第五次协调机制会议,只是依赖2020年6月14日的一个讯息,才得知秘书处的报告。控方指,案中不争议九东初选的参选人,在提交提名表格时,亦附上一份已签署的“共同纲领”。区说,初选组织者没有要求参与人签署该“共同纲领”。

区收电话指九东亦存异议

区续指,他收到时任观塘区议会主席蔡泽鸿的电话,蔡说:“刚开完会,佢地就是否表达一份文件存异议。”区因此于2020年6月14日,在组织者的WhatsApp群组内汇报蔡提及的事,并指蔡提出共5点要求:1)九东协调机制与会者要求需发布一份公开协议,承诺“五大诉求,缺一不可”一类;2)要求大会认同该承诺;3)民主党立场是官方的公开协议,他们愿意签;4)关于积极运用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与会者若怕被“DQ”,可避重就轻;5)蔡泽鸿望大会接纳,区并引述蔡所言谓:“不这样的话,我真系怕兵变。”

胡志伟表明不希望签非官方协议

就上述第三点,区解释自己和民主党的胡志伟会面,胡表示不希望签署非官方的协议,因这非该党的立场,胡又说:“无理由话政府话要起医院、学校都否决…如果不断有啲公开协议,恐怕会被人抽秤,有理、无理都好。”

怕其他选区仿效

区后来建议“顺势而行...若果不搞到斗黄,写了些共识了事....拆大台者也找不到借口”,当时组织者亦认为已无能力处理地区看法,又担忧其他地区亦有类似要求,只能被动地应对情况。法官陈庆伟问,该“共同纲领”不是组织者的立场,而是组织者容许初选参选人交提名表格时,附夹已签署的“共同纲纲领”?区称是。对于胡有签署“共同纲领”,区称:“所以我话我有责任。”并称若没有6月14日的事件,相信胡志伟不会签署它。

16名不认罪被告。(详看下图)

+11

16名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表示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26

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3名准保释的被告,其中10人不认罪。(详看下图)

+11

案件编号: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