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天美工程前工头涉收分包商贿赂9000元 助取道路工程合约
撰文: 江丽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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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6日)落案起诉一名工程公司前工头,涉嫌收贿以协助一分包商取得一个私人住宅项目的建造工程分包合约。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本周四(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辩。
62岁的天美工程有限公司前工头莫耀全,被控三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案发时,天美工程为大埔滘一个私人住宅建筑项目(该地盘)其中一个分包商,莫耀全当时负责协助招聘和监督工人施工。他在2021年5月,向天美介绍另一名分包商以70万元承包该地盘部分道路建筑工程。其后,他涉嫌于2021年6月至8月期间,接受分包商三笔贿款,每笔3,000元,以协助对方取得上述道路建筑工程的分包合约。
廉署指,天美工程在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天美工程亦不容许员工就其业务有关的事宜,包括向公司介绍分包商而索取或接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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