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远大厦前法团委员涉用假单申$1万工程费 被廉署控使用虚假文书
撰文: 江丽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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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幢私人住宅大厦的业主立案法团委员涉嫌使用虚假现金单据,向法团申领工程费用,涉事人昨日被廉署落案起诉。他被控四项使用虚假文书罪,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涉事人现时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待下周一(2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被控四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准保释 11.21答辩
廉政公署表示,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揭发昌远大厦时任法团委员、49岁的黄叔荣涉嫌使用虚假现金单据,向法团申领工程费用。他被控四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下周一(2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建议法团以1.2万元委托其友人维修四道防火门
廉署指,昌远大厦的法团于2019年初,委托时任法团委员黄叔荣向承办商就更换四道防火门索取报价。黄叔荣当时建议法团以1.2万元委托其友人维修该四道门。法团同意并把维修工程外判予黄叔荣。
工程后以假单申领工程费 四张单均曾修改及载有假资料
在工程完成后,法团要求被告提供经他核实的相关现金单据,以支付工程费用。黄叔荣涉嫌于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期间,使用四张看来由三间建筑物料供应商发出的虚假现金单据,诱使法团接受它们为真文书,涉款逾1万元。
廉署指,该四张现金单据的内容被指曾被修改并载有虚假资料。假如法团知道现金单据内容虚假,不会支付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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