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强拍门槛降至六至七成 港府将设专责办事处助独立估值
特首李家超发表任内首份《施政报告》,提出建议放宽申请强拍门槛,楼龄达50年或以上、但少于70年的私楼门槛,将由八成业权降至七成;楼龄达70年或以上,则会降至六成。
发展局指,现行强拍制度于1999年6月实施以来至今年9月,共接获421宗强拍申请,当中170宗获发强拍令,惟楼龄达70年或以上旧楼更仅得一宗申请。由于重建步伐未能追上本港楼宇急速老化速度,遂有迫切需要放宽。发展局将会设立专责办事处,协助受影响业主了解权益,亦会协助提供物业的独立第三方估值,强拍完成后,办事处可协助有需要人士另觅居所及迁离。发展局指,目标于明年下半年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
特首李家超首份《施政报告》提出降低旧楼强拍门槛,按不同楼龄,由过去八成降低至六至七成。
发展局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显示,自旧楼强拍条例于1999年6月实施以来,截至今年9月,土地审裁处接获421宗强拍申请,其中据八成门槛提交的申请录得243宗,最终170宗获发强拍令、四宗被驳回或剔除申请,另有194宗循其他途径达成和解或已撤销申请,余下仍有53宗正在处理。
两成七楼龄逾70年旧楼已达“寿命期限”
发展局指,重建的步伐未能追上本港楼宇急速老化速度, 因此有迫切需要采取更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快旧楼重建,以改善市区的居住环境。其中楼龄达50年或以上、但少于70年的私楼门槛,将由八成业权降至七成,楼龄达70年或以上则降至六成。
发展局文件提及,截至2020年,楼龄达70年或以上的私人旧楼约有1000幢,据市建局统计,当中有两成七已接近其实用寿命期限,进行复修在财政上未必可行,大部份这类楼宇仍有一定的剩余地积比率,“不论是独立重建还是透过与相连地段合并重建,均极具重新发展潜力。”惟自2010年4月至今,只有一宗强拍申请。
至于非位于工业地带的工厦,截至今年9月,有约930幢工厦楼龄达30年或以上,发展局指,为加强非工业地带的转型动力,建议将其强拍门槛由现时八成降低至七成。
发展局亦拟放宽相连地段的强拍申请要求,包括容许平均计算相连地段的业权百分比、容许申请人把其已拥有全部业权的相连地段纳入申请等,另亦考虑精简强拍的法律程序。
发展局又提出,将设立专责办事处以提供加强支援服务,包括在强拍的早期阶段,为少数份数拥有人简介强拍制度、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及法定权益,亦会鼓励他们参与调解,另会协助提供有关物业现有及重新发展价值的独立第三方估值作为参考。倘决定进行诉讼,办事处会协助他们获取专业或服务,以处理聆讯事宜,亦可为合资格人士提供临时贷款,可在审裁处于强拍聆讯完结时作出讼费令后偿还贷款。
此外,考虑到少数份数拥有人、特别是长者在诉讼期间可能有情绪需要,发展局指,办事处会继续委托非政府机构为有需要者提供辅导支援服务。受委托的非政府机构社工可应要求陪同少数份数拥有人与专业人士╱专家会面及出席聆讯。强拍完成后,办事处可协助有需要的少数份数拥有人及受影响租客另觅居所及迁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