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被指车厢内非礼男子 官指便衣警与事主口供不一致 裁罪脱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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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师被指于港铁站内尾随一名24岁男子至车厢后,抚摸其臀部约1分钟,其后遭便衣警当场拘捕。教师早前否认1项猥亵侵犯罪受审,裁判官崔美霞今(12日)在九龙城法院裁决指,目击案发经过的警员与事主的证供有关键性的矛盾,认为控方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证明被告犯案,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兼获讼费。
被告刘其至(43岁,教师),被控于2022年3月17日,在由港铁尖沙咀站驶往佐敦站的车厢内,猥亵侵犯男子X。
案发时事主低头看手机
崔官引述涉案便衣警的供词指,他于当日在尖沙咀站看见被告在月台不时望向男子下半身,其后更尾随X上车。便衣警生疑,遂尾随被告,见到被告在车内站在X身后,垂下的右手屈曲呈C字放在X的左臀上约1分钟,当时X正在用手机;X则未有目击X犯案,仅感到有东西触碰到其臀部。
两主要证人描述抚摸时间不一致
崔官分析证供指,便衣警的说法与事主的供词有关键性、不可磨合的分歧,如两人就车上各人所站的位置、附近有否其他乘客、被告抚摸X臀部的时段等均不一致,故认为法庭未能依赖便衣警的证供,加上X未有目击事件经过,控方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非礼X,终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辩方随即申请讼费,获崔官批准。
案件编号:KCCC 123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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