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涉环抱男生兼亲吻 官指事主离开露开心神色 裁非礼罪不成立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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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史老师涉借词邀约14岁的男学生到其家中,趁机亲吻及环抱对方,更涉向男学生说亲吻“系好朋友既证明”。男老师否认非礼和普通袭击两罪受审,裁判官今日(21日)裁决指,事主就被亲吻的事件,先后说出3个不同版本,加上有片段显示事主离开老师家时,未有表现出不舒服,甚至颇为开心,认为事主非诚实可靠证人,裁定老师两罪罪名不成立。
被告黄福荣(28岁),被控于2019年4月13日,在其位于沙田的住所内非礼X;另于同年10月某日,在何文田一间中学内袭击X。
离开未有不舒服并颇为开心
裁判官认为事主X并非诚实可靠证人,他就被亲吻的情节,先后说出3个不同版本,而且虽然他称遭被告亲吻非礼后受惊,但有片段显示他走出被告家门口时,未有表现出不舒服,甚至颇为开心。
敢向家人提不快事却未提被非礼
再者,事主虽然当时只有14岁,但敢于向家人表达不满及不快,不解他为何只透露事件予友人,而未有向家人谈到事件。最终,裁判官认为控方未能成功举证,裁定被告两罪名不成立。
声称曾遭被告从后揽住30秒
事主X作供时指,在2019年4月14日前的某天,被告与X在一家西餐厅用膳后,被告带X到其家中参观,两人在享用过西饼后,X到厨房洗叉期间,被告随即从后面揽住他约30秒,并说:“如果你系女仔,我一定会追你。”
嘴对嘴亲吻称是好朋友的证明
X感到十分惊恐及抗拒,所以没有回应。惟X去过洗手间后,被告又先后两次突然嘴对嘴的亲吻X,更称亲吻“系好朋友既证明”,又说:“你要再训练你锡既技巧。”后来,被告趁二人在校内见面时,亦乘机揽著X。
案件编号:FLCC34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