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手指在男生乳头打圈判社服 控方斥枉为人师 上诉改囚8月
中学男教师于2015至17年在校内非礼2名男学生,包括搔肚脐后称对方体毛浓密、和用手指在学生的乳头打圈。教师经审讯后,被裁定两项非礼罪成,判社会服务令240小时。男教师就定罪提上诉,同时律政司亦认为判刑过轻,就判刑提覆核。案件今(2日)处理,律政司指涉案非礼情节具侮辱性,形容被告枉为人师,事后亦无悔意,没有向事主和其家人致歉。上诉庭听取陈词后,驳回老师的定罪上诉,并批准律政司的覆核,改判监禁8个月。
律师陈词指摸肚腩不属非礼
被告吴浩楠(35岁)原本被控五罪,指他2015年至2017年间,在校内非礼3名当时约15岁至16岁的男学生X、Y和Z。经审讯后,原审法官裁定涉及X和Y的两项非礼罪成。
吴就定罪提上诉,他的律师指出,原审法官拒接纳他的证供,却未有提供足够的理据,如指他的说法自相矛盾,但辩方强调吴的辩词未有自相矛盾之处,律师又指,摸肚腩并不属非礼,法官闻言也不禁问:“这是认真的吗?”
非礼事主指对方好多毛
控方陈词时则指,原审法官判刑时原则犯错,未有正确运用判刑原则。控方解释,案中有多项加刑因素,包括案中有多于一名事主、吴和事主年纪差距大,以及违反诚信。本案的非礼案情具侮辱性,其中一次非礼事件中,更向事主称:“你好多毛。”指吴枉为人师。
只向自己家人道欺欠悔意
此外,报告显示吴在罪成后,仍坚称自己被诬告。他仅向自己家人表达歉意,未有向事主和其家人致歉,是全无悔意。控方认为社服令判刑属明显过轻,认为唯一合适的判刑是即时监禁。
吴的代表大律师回应指,吴已完成社服令,亦曾经被还柙3星期,且吴现已找到教育出版社的工作。
报告指吴把责任诿过他人
法官彭宝琴指,报告显示吴把责任诿过他人,强调他人合谋向吴报复,她与另两名上诉庭法官听取陈词后,驳回吴的定罪上诉,并批准律政司的覆核。他们原想就两罪改判吴入狱10个月,考虑被告已完成社服令等,遂减刑2个月,改判吴入狱8个月。
案件编号:CAAR6、CACC9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