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弃上诉即时入狱 七警入罪致自愿服刑 周日囚中投票选特首

撰文: 朱幼丽 陈雯慧
出版:更新:

社工曾健超,在占领运动期间向警员泼液被捕。他被捕后,有电视台拍到他被警员擡到添马公园暗角殴打,一晚的事发展成两件案件。曾去年五月,在裁判法院被裁定袭警及拒捕罪成,被判入狱5周;至于打他的七警,上月亦被判入狱两年。
曾健超早上步法庭前对记者说:“放弃上诉,即时找数。”强调不上诉非表示软弱,也不是放弃抗争。法官今早宣布,因上诉人放弃上诉,需继续服刑,曾亦即由囚车押走。由于曾健超是选委,他称会在周日的特首选举中,在狱中投票。

曾健超今早入庭前在庭外见传媒。(卢翊铭摄)
曾健超由囚车押走。(卢翊铭摄)
+3

曾健超今早9时许见记者时指,在经深思熟虑后决定放弃上诉,在处理司法程序后会即时服刑,刑期在扣减假期后约31日。曾表示有心理准备,抗争会付出代价,重申当日只是泼清水亦没有推撞警察。他又指自己一直以诚实、正直的态度面对审讯。他亦承认,“七警”被定罪是他自愿服刑的原因之一。

他表示选择服刑,“唔系表示软弱,唔系放弃抗争”,是为承担自己的行为。曾又感谢市民对对抗争者的付出,希望往后会有更多人“企出嚟守护公义”。

曾健超将成首位狱中投票选委 料囚壁屋免与七警碰面

【专页】七警案罪成全记录 法官解释入罪理由、判刑根据

曾入囚室前双手作揖

曾健超庭外再次重申明白当晚所作所为为法例不容,须付上责任,放弃上诉,愿意接受刑罚,并透露其社工纪律聆讯会在5月进行聆讯。他说完后,大批支持会曾曾握手,更鼓励他说:“要笑,不是哭。”

法官宣告曾即时入狱,曾即将身上物品交给代表律师文浩正,临入犯人槛时,支持者叫他加油,曾在犯人槛内向他们挥手,双手作揖,之后步入法院囚室。

40岁的曾健超,被裁定于2014年10月15日,在龙和道隧道上面的花槽,向正执勤的11名警员淋液,根据被淋的警员口供,他们觉得液体有异味,亦有人指似尿味。但曾健超昨日已在面书表明,当天所淋的是放在占领区内,预备用作清理胡椒喷雾的清水。

曾健超在七警案时首认向警员泼液的人是他。(有线电视截图)

曾一直否认控罪,亦曾有质疑警方的认人证供上有疑点之嫌,但他至去年七警案开审后,曾在证人台上首认当晚向警员泼液的人是他。虽然他的诚信在七警案中被律师质疑,但法官最终相信,电视台拍得片段中,七警当晚围殴的对象是曾。

曾健超袭警与七警案引起社会关注

曾及七警的案件引起社会对示威者的行为,及警方有否使用不必要暴力等问题关注,曾早前接本访问时曾说,希望“七警案”能启发其他曾受警察滥用暴力的人,挺身争取权益。

而曾昨日亦在面书坦言他有作下法律不容的行为,亦要为自己所作的行为负上责任。

案件编号:HCMA 31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