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第6天】警片段见黑衣男向警员淋液 曾健超首认是自己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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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涉嫌前年10月15日占领运动期间,于龙汇道泵房暗角位置殴打公民党成员曾健超一案,今午(6月8日)在区域法院续审,在辩方资深大律师盘问下,曾健超承认他虽然在早前的袭警与拘捕案中不认罪,但警方当日在现场拍摄到在花糟中淋液体的黑衣男正是他。

曾健超出庭都获支持者撑场,护送他走过谩骂声。(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辩方律师在今午开始盘问曾健超,惟律师盘问前,外籍法官杜大伟提醒曾称,若辩方问的问题有机会导致曾在其他刑事案件被入罪,曾没义务要回答,曾表示明白后,代表首被告黄祖成的辩方资深大律师骆应淦随即开始发问。

骆先要求播放一段警方拍摄一名黑衣男子在花糟向警淋泼液体,并继续问曾,淋液体的男子是否他时,曾回答:“系我嚟。”

曾健超没有在早前的袭警案中认罪

骆即追问曾,曾在早前被控袭警及拘捕的案件中,其辩方律师是否曾经否认片中的黑衣男是曾健超,曾回应说:“我嘅理解,我哋冇责任去证明𠮶个系定唔系我,我嘅法律意见畀我,就系我选择唔畀证供。”曾后又称,他的律师在审讯时的立场是指倒液男不是他,他在该案中亦没有认罪。

辩方质疑曾健超翻看网上片段记忆事件,曾称对事件有独立记忆

骆质疑曾健超看过记录事发经过的YouTube 影片,其记忆受影片影响,但曾否认,并强调他对事件有独立记忆。骆又向曾指出,曾在今年5月26日在九龙城法院被裁定罪成,事后他接受传媒访问,并有向电视台记者表示会就七警案搜集及提供证据,曾否认,并指他当时只说过会协助法庭及“畀证据”。

资深大律师清洪质疑,曾健超在案件开审前一天,曾才向警方表示被七人袭击,他于10月19日即事发后四天,与警方录取第一份口供中时,只称被6至7位及数位人士袭击。曾解释,他当时称被数名人士袭击,是因为他当时不肯定他们是警员,他又称曾向警员说被6至7人袭击,但该警员只写6位,但他原意是指6至7位,故要求再录口供作修正。曾又否认是看过片段才能记起事发经过的。

曾健超与七警续在法庭争拗之余,支持曾健超及撑警的两批示威者亦续在庭外互相谩骂。(梁芷君摄)

七名被告依次为总督察黄祖成(48岁)、高级督察刘卓毅(29岁)、警长白荣斌(42岁)、警员刘兴沛(38岁)、警员陈少丹(31岁)、警员关嘉豪(32岁)及警员黄伟豪(36岁)。

七人均否认一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而陈亦否认另被控的一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七人于2014年10月15日在金钟龙汇道殴打曾健超。其中陈少丹另涉于同日在中区警署七号接见室殴打曾健超。

案件周五继续。

案件编号: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