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署被指无法监察政府 专员反驳:持平调查个案 独立行使权力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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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报道提及昨日(7日)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有人质疑申诉署缺乏权力及独立性,无法监察政府部门行政失当,举例指警务处拒绝市民索取资料要求的个案中,申诉署认为没有违反《公开资料守则》。
申诉专员公署今日(8日)发表声明反驳。曾任警务处副处长、现任申诉专员赵慧贤强调,该署独立行使赋予的权力,其中一项职能是调查政府部门,包括警务处涉嫌违反《守则》的投诉,但公署无权跟进对警务处其他与《守则》无关的投诉。
警拒市民索资料 署方认为无违守则惹质疑
申诉专员赵慧贤指出,公署独立行使《申诉专员条例》(第397章)赋予的权力调查有关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行政失当的投诉,借以提高公共行政的质素和水平。公署其中一项职能,是调查政府部门(包括警务处)涉嫌违反《守则》的投诉,但公署无权跟进对警务处其他与《守则》无关的投诉。
赵慧贤:95%建议获部门落实 仅一项不接纳
在完成调查后,公署会按调查所得向所涉部门提出改善建议,并会跟进部门落实相关建议的进度。在2021/22年度,公署在完成调查后,合共提出了139项建议。截至6月30日,所涉部门已接纳并同意落实当中132项建议(占95%),其余的建议(占5%)有六项尚在考虑中,只有一项不获接纳。
公署一向严格根据《守则》的条文持平地审理每宗对部门涉嫌违反《守则》的投诉,按调查所得的事实作客观分析,并会在调查报告清晰阐述结论和理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