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女涉2020立法选举未交申报书 准以1千及2千元保释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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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新界西地方选区候选人赵宝琴及王振霖,涉参选时没有按照《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规定提交选举申报书,事隔一年遭廉署起诉。案件今(28日)在观塘法院再讯,押后至3月25日再讯,以待各被告索取法律意见。早前自称因没有钱而拒绝以1000港元保释的赵,与王今均有保释申请,两人终获准分别1000及2000港元保释。
女被告赵宝琴(47岁,护士),及男被告王振霖(41岁,巴士司机),被控于2020年9月29日,作为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新界西地方选区同一份提名名单上的候选人,没有按照《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37(1)条及37(1B)条(经《紧急情况(换届选举日期)(第七届立法会)规例》第8(2)(b)条变通)的规定提交选举申报书。
案件编号:KTCC15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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