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侍应留现场藏六角匙等 官称必然有非法意图 裁罪成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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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学2019年11月连日被警方包围,期间爆发激烈冲突,多人被捕。其中男侍应涉在理大附近管有六角匙、𠝹刀、两张属于他人的射箭总会会员卡等被捕。他早前否认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盗窃共3罪受审,今(21日)在九龙城法院裁决,裁判官梁雅忻认为被告当时身处理大,并管有涉案物品,必然有非法意图,裁定他所有罪名成立。被告未有作求情,但批评裁判官只接纳其他人的证供,及不知其法律学历是如何得来。裁判官把案押后至2月4日判刑,被告还押候判。

被告刘思卫,27岁,被控一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两项盗窃罪,指他于2019年11月18日,在红磡火车站天桥上近A1出口,管有1套六角匙、4把剪刀及1把𠝹刀,并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并于2019年11月12日至18日期间,在理工大学内偷窃2张香港射箭头总会的会员卡。

辩称见人拿锤仔又折反

梁官裁决时指,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在其自辩时称于11月14日进入理大,原本是支持“和理非”,后来见到有示威者斩树制箭,感到害怕并打算离开,后来见到有人拎著锤仔进入理大,遂跟著对方折反,惟梁官却称不明两者关联。

辩词经常互相矛盾

另外,被告自言管有涉案物品是为了展示他与示威者同一阵线,但又称到记者室取反光衣穿,是为了以表示中立,两者说法互相矛盾;至于管有六角匙,被告初时指是踏单车时使用,之后又称不会用,最后更改口指不知道该物品是六角匙,说法不断更改,并不可信。

欲以两张会员卡伪装学生证

至于盗窃罪涉及的两张射箭头总会会员卡,被告称当日有示威者在理大设立类似海关的关卡,他欲以该两张会员卡伪装为一名学生。但后来又改口称,拾到后打算离开理大后交给警方。

明明可离开却留在现场

基于以上种种,裁判官指被告证供关键情节自相矛盾,说法于理不合,有违常理,为自圆其说而常有改变,遂不接纳其供词。他又认为,被告当日身在理大,明明多次可以离开,却仍留在现场,其管有涉案物品的目的,必然为作非法用途。且他管有涉案会员卡欲假扮学生,有不诚实意图,裁定其所有罪名成立。

案件编号:KCCC 81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