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官称属大规模暴动 判3罪成男子入狱5年至5年8月
理工大学前年11月发生激烈警民冲突,其中4名当天有参与其中,早前被裁定暴动及藏有索带等罪成的被告,今(25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暂委法官王诗丽指,当日示威者攻势猛烈,火光熊熊,场面混乱,是一场大规模的暴动,更指被告当日刻意留在现场,明显有目的破坏,判3名暴动罪成的被告,入狱5年至5年8月不等,藏索带罪成的被告,亦被判囚8个月。
四名被告:郭俊明(25岁,厨师)、姚俊晖(35岁,补习老师)、丁培基(28岁,运输工人)和蔡润庭(25岁,厨师)。郭、丁和蔡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成,郭和姚亦各被裁定1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三名暴动罪成被告:郭、丁及蔡,分别入狱5年2个月、5年,及5年8个月,只有藏索带一罪成的姚,则被判囚8个月。
控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与佐敦道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他人参与暴动。郭另被指管有37条胶电线索竹带,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姚则管有1把剪刀和7包胶索带,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
2019年11月理大围城情况。(详看下图)
多名被告是家庭支柱
郭在求情时透露,他早年丧父,由母亲独力养大,中一辍学后,开始工作养家,担心入狱会连累弟弟或会被迫放弃学业;姚则在专上毕业后,经营补习社为生,他是家中独子,父亲已离世,他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只有中一的教育程度的丁,曾是隐蔽青年,与父母关系疏离,一直跟祖父母居住,祖父在求情信中冀丁能够老实做人;蔡则在求情信中认错,希望能早日出狱照顾母亲。
官称须打击罔顾法纪的行为
法官判刑时称,即使被告背景凄凉,法庭仍须打击罔顾法纪,危害社会及警察安全的行为。她指当晚8时许,已有数以百计示威者在佐敦一带聚集,并向警方掟汽油弹及硬物,亦有示威者筑起竹阵及纵火。她又引述一名曾作证的警员称,当晚的情况是该警员执勤20年来从未遇见。亦有警员在围捕示威者时,遭蔡用汽油弹攻击,警方事后在加士居道上搜出19支汽油弹及弓箭。
法官称,考虑到3名暴动罪成的被告,当日刻意在现场,显然有目的去破坏。另姚在本案中藏索带的情况,与其他同一类型案件是不能相提并论,故亦被判囚8个月。
案件编号:DCCC 105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