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审讯|唐英杰插光时旗撞警案 上诉庭周五作指示聆讯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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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应唐英杰去年七一,骑著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的电单车撞向警员,被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两罪罪成,判囚9年,成为本港首宗《港区国安法》案件。他于本年8月申请,就定罪和判刑均提出上诉。司法机构的网页显示,案件排期于本周五(26日)在上诉庭作指示聆讯,由法官彭伟昌审理,预计需时30分钟。

被告唐英杰,被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罪成。法官就两罪分别判监6年半和8年,总刑期为9年。此外,法官亦颁令唐需停牌10年。

案件编号:CACC17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