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咀单位藏爆炸品 控方指涉案笔记本有被告指纹 男生突改认罪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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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年在大角咀一个单位搜获爆炸品原材料、汽油弹等物品,两名青年涉串谋制造黑火药及铝热剂被捕,其中一人早前已认罪。另一18岁学生否认控罪,案件原定昨日开审,控方突然提供指纹化验报告,指单位内的文件及笔记上发现十多个该男生的指纹,案件押后至今日,该男生决定认罪。案件押后至本月10日及14日求情,并将会于16日判刑。

串谋制造黑火药及铝热剂

被告丁展峰(18岁,学生)承认串谋制造爆炸品罪及管有爆炸品罪。控罪指,丁与他人串谋制造爆炸品,即黑火药及铝热剂。他另涉管有爆炸品,包括硝酸钾、碳、硫、铝、铜、氧化铁、蔗糖及镁。

同案的另一被告董上琳早前已承认3项控罪,包括串谋制造、管有爆炸品、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

单位内笔记有丁的指纹

案情指,董于前年10月3日租用了大角咀一个单位,而董将锁匙分享了给丁,警方进行拘捕前,丁从单位与董一同离开大厦。

警方在单位内搜出多项化学品、汽油弹、无人机、无人机投掷器等物品,亦发现写有示威事件以及Hong Kong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中文英字眼的笔记,当中亦有设计图,该笔记及另一文件上发现多个属于丁的指纹。

爆炸品可导致爆炸或烟火效果

控方指,董、丁及其他人把单位用作工场性质而非作居住用途,以制造及储存多种物料及物品 。而单位内发现的化学品原料及其他物料所能够制成爆炸品,包括黑火药及铝热剂,可以与其他装置一并使用,导致爆炸或烟火效果。

另外,在单位内也搜获无人机以及投掷器,当一并使用时可使物品从空中坠落,而单位内发现的小瓶汽油弹,可借由无人机的投掷装置从高处坠落。

案件编号:DCCC47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