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权案|郭卓坚FB称放弃上诉至终审法院 指无法付120万保证金

撰文: 黄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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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长洲覆核王之称的郭卓坚,数年前与社工吕智恒挑战丁屋政策,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一度裁决部份胜诉,之后涉案三方提出上诉。上诉庭今年初推翻原讼庭判决,裁定政府与乡议局胜诉。当时败诉的郭卓坚表示,会上诉至终审法院。

不过郭卓坚昨晚(14日)在Facebook表示,决定放弃上诉至终审法院,“这样决定只为贫”。他表示,放弃上诉可少付120万元保证金,认为以现时的政治形势,难以有人赞助,就此致歉。郭未有回复查询。

郭卓坚今(15日)回复,指放弃就丁权问题上诉,但丁屋政策则会依旧上诉,但同样需支付120万元,昨已向法庭申请,希望豁免支付120万元。

▼新界原居民丁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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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裁决判两种建丁屋方法违宪

根据2019年的判决,高等法院裁定郭卓坚及吕智恒部份胜诉,指原居民透过在政府土地以私人协约形式,或换地方式建丁屋,属于违宪。不过如果原居民在自己的土地,以“免费建屋牌照”建丁屋,属传统合法权益未受影响。

乡议局上述胜诉 刘业强形容全胜

法庭判决后,涉案的三方,即郭及吕、政府和乡议局均对裁决不满提出上诉。结果上诉庭于今年1月,裁定乡议局及政府胜诉,即原居民以私人协约、换地方式、或利用自己土地建丁屋,都没有违宪。当时乡议局主席刘业强形容是“全胜”:“上次系赢2比1,今次系赢3比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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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今年4月准上诉至终院

郭及吕则认为,丁屋政策只是殖民政府的过渡政策,以改善新界原居民的居住环境,没有传统历史可追溯;然而丁屋政策赋予原居民特权,而且传男不传女,有违平等原则,应予以撤销,故就此提出上诉。

上诉庭今年4月29日批准郭及吕的申请,认为对公众有重大影响,批准4项争议至终审法院,包括男性新界原居的丁屋权利,是否属于《基本法》中的“合法传统权益”。

郭卓坚在Facebook上表示,放弃上诉至终审法院。(郭卓坚Facebook)

郭卓坚:决定只为贫 难有人赞助讼费

不过郭卓坚今晚在个人Facebook上表示,今日作出一个决定,放弃就此案上诉至终审法院。他解释,可少付120万元保证金,“决定只为贫”,认为以现今的政治形势,难以有人赞助讼费。他又称,吕智恒已退出上诉,本身已是孤身作战,就决定再三致歉。

郭卓坚今午﹙15日﹚回复表示,放弃就丁权问题上诉,但丁屋政策则会依旧上诉。他解释,从财政上,如两者均上诉至终审法院,合共需240万元保证金,惟在现时的政治环境下,相信难以筹钱,而且自己本身亦已破产,筹钱在技术上有困难。他续称,预料丁权问题的胜算较低,需由专家讲解如何歧视女性,加上自己男性的身份,或会被法官质疑,衡量财政及胜算后,决定作罢。

至于丁屋问题,郭表示财政同样有困难,都需支付120万元,但该政策涉及公众利益,假如胜诉,势将影响房屋政策、建屋情况。由于涉公众利益,他表示,昨日已向法庭申请,希望豁免支付120万元。

虽然放弃上诉丁权,不过郭表示,希望会有原居民女士站出来发声,由于直接受丁权问题影响,更有力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