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例为无人车研究“松绑” 研发牌放宽载客 料2022交草案

撰文: 钟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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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为现时汽车发展大趋势,香港以至外国多地科研人才均致力研发。惟香港的交通法例上有不少规限,令无人车测试和使用有掣肘,更在现行制度下无法登记及领牌。
运输署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指出,会为无人驾驶订立新的规管框架,就发牌制度、罪行及处罚等拟定细节,并预计2022年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西九文化区早前引入了法国的无人驾驶车电动车,以每小时9-10公里的速度行驶700米的指定测试路径。(资料图片黎家浩摄)

拟用家车辆分别发牌 可非固定路线长时间测试

运输署现时会向业界发出“车辆行驶许可证”,就个别情况逐一审批,容许自动驾驶车辆进行测试,惟只能在指定路线进行,及有效最长12个月。运输署拟在《道路交通条例》下订立新附属法例,向用家发“运作牌照”,及向车辆发“许可证”,容许自动驾驶车辆在安全及交通情况许可下,在非固定路线上,进行为期较长的测试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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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团队成功申请到的车辆行驶许可证,只限在指定地点试行,有效日期只有4个月。(资料图片)

修例便利自动驾驶 容许载客

文件指出,现时部分条文会窒碍无人车测试,包括司机须“熄匙”和“拉手掣”后才可离开车辆,但无人车或需要离开车辆后,才可把人手操作转换至自动操作模式;现时要先获“客运营业证”的要求亦阻碍无人车提供合法载客服务,意味政府未来会容许无人车提供客运服务。

运输署建议赋权运输署长,可以按个别情况,就测试批准豁免若干条文,并会订立《实务守则》就车辆设计、车辆维修、培训等方面订明要求。

去年3月,一辆UBER无人车就在坦佩市测试期间被另一辆私家车撞倒,车上人员未有受伤,UBER一度暂停测试。(路透社)

无人车上不会再有司机,若发生意外应由谁负责?运输署指,将拟新法例,规定自动驾驶车辆操作者、相关牌照及许可证持有人的法律责任,举例指,未能适时维修保养无人车,亦会列罪行;阻碍或干扰已获批测试的自动驾驶车辆进行测试或使用,亦属犯罪。

运输署预计,在2022年提交条例草案。现时全港截今年4月底,有6个机构共11部自动驾驶车辆获批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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