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西环邨前保安主任 涉助女儿呃3.7万薪酬
撰文: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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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环邨一名前保安主任涉嫌讹称其女儿在邨内任职保安员,诈骗其任职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共3.7万元薪金,廉政公署今(11日)落案起诉二人串谋诈骗罪,案件将于周四(1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两人获准保释候讯。
被告为52岁的前保安主任杨木兰,以及其22岁任职保安员的女儿高慧玲,控罪指,二人在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3月31日,串谋欺诈创毅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不诚实地向该公司伪称高慧玲按其雇佣合约条款出任该公司保安员;以及致使创毅物业向高慧玲支付薪金,涉款37,000元。
杨木兰2015年获创毅物业聘任为保安主任,负责西环邨的保安员人手编排,她会在保安员的值勤纪录上加签,再交回公司计算月薪。她在案发时介绍女儿高慧玲加入创毅物业任职全职保安员,惟其女儿同时亦是坚尼地城一间食肆的全职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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