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前职员承认贿赂换取星展银行客户资料推销 判囚三星期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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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时任建设银行(亚洲)的销售经理就取得星展银行的客户机密资料,以推销贷款服务,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判囚三星期。
33岁的张兆麟是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前销售经理,今日向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承认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是建设银行(亚洲)的销售经理,负责推广私人贷款业务。他约于2016年11月认识了一名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私人贷款业务顾问。二人协议由该星展银行顾问把一名星展银行客户转介给被告,让对方在建设银行(亚洲)申请贷款,而被告则会向该星展银行顾问支付回佣,回佣以该客户提取的贷款金额的1%计算。
根据该星展银行顾问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告联络有关星展银行客户并向其推销私人贷款生意,并于2016年11月底成功为对方于建设银行(亚洲)取得一笔50万元的贷款。案情透露,由于被告同年12月初被廉署拘捕,他最终没有向该星展银行顾问支付回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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