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清路障市民施袭 判头称受媒体影响生错误认知 官斥歹毒囚40月
装修判头在一名中年汉清理路障时,声称看对方手持铁枝并打算伤人,用铁质硬物重击该中年汉的头部令对方血流披面,又称因受媒体影响而产生错误认知,他今日(20日)在区域法院承认有意图伤人罪。法官指,事主见义勇为清路障,被告却攻击其最脆弱的部份,图阻他清路障之余,亦想以暴力震慑其他市民,令他们不敢反对暴力示威者的不法行为,形容被告手法极之歹毒,判被告入狱3年4个月,兼赔偿事主2万元。
被告梁启乐(34岁,装修判头)被控于2019年12月1日在旺角道与弥敦道交界意图使X受严重伤害。
X自发清路障被包围
案情指,53岁男事主X事发当日行经旺角一带,并见到大量路障,包括垃圾、栏杆、木板等,于是自发移开路障,意图疏导交通,但及后他被示威者包围,更被恐吓停手。X感到带危险,于是拿出手机拍摄,被告突然走近,并用长形硬物重击X头部,令X倒地失去知觉。X稍后恢复知觉,但仍被人包围指骂。
事主头部有4厘米裂伤
事主X被送到广华医院治理,他头顶头皮出现4厘米裂伤,左前臂擦伤,头皮缝了10针,后来被送往养和医院作跟进治疗。涉案片段显示,X被袭后血流披面。
被告称误以为事主想伤人
辩方解释,被告当时看不到事主清杂物,但见他手持类似铁枝物品,误以为他要伤害他人,所以才犯案。法官练锦鸿指辩方说法没有证据,著辩方传召被告到证人台作出解释。
受媒体报道影响出现错误认知
被告指,当晚用膳后途经涉案地点,误以为X手持铁枝,于是冲前拾起东西袭击对方,而他事后看片才知自己拾起了铁质物品进行袭击,又称自己受媒体报道影响,才出现错误的认知,也不知X后来已放下手中物品,只手持电话。
官不接纳被告解释
练官判刑表示不接纳被告解释,认为X见义勇为清路障,但被告却用硬物攻击X最脆弱的部份,明显意图阻其无私的举动,亦为帮助暴力示威者,图以暴力震慑其他市民,令他们不敢反对示威者的不法行为,手法极之歹毒。
指被告行为是社会及法庭所不容
练官认为要判阻吓性刑罚,向暴力示威力传达讯息,社会及法庭不会容忍暴力,被告的行为亦不受社会所容,其背景不构成减刑理由。
毒品调查科总督察张恒晖指警方欢迎判决,呼吁市民要谴责暴力,市民也不应用暴力解决问题,直指犯法就是犯法。
案件编号:DCCC18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