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梁式芝书院前教师 4年来藉采购物品、维修 骗校方530万元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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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30日)落案起诉一名梁式芝书院前教师,控告他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盗窃及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等,共18项罪名。
涉事教师4年期间,于14个学校设施改善项目,包括构建历史画廊、安装课室白板、翻新教堂、更换LED灯管、2,000张学生椅子、课室窗帘等,涉嫌用伪造校长信件副本、假报价单等,诈骗该校共530万元。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星期四(4月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今日(30日)落案起诉一名梁式芝书院前教师,控告他涉四年来藉购白板、椅等,骗校方530万元。(资料图片)

被告蒋怡兴(38岁)是梁式芝书院前教师,被控共18项罪名,包括10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5项盗窃,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及3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于2016年5月至2020年3月期间,发生的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是政府资助中学梁式芝书院的教师。该校于2015年9月成立委员会,处理多个学校设施改善项目。被告是该委员会其中一名成员,负责联络潜在承办商获取报价,及邀请潜在承办商投标。

其中5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五份利益冲突申报书误导该校,各载有一项虚假陈述,即被告就该校相关项目,履行采购物料及服务方面的职责,并无引起现有或潜在利益冲突情况,5个项目包括构建一个历史画廊、安装课室白板、更换LED灯管及2,000张学生椅子,合约总额约59万元。

廉政公署今日(30日)落案起诉一名梁式芝书院前教师,控告他涉四年来藉购白板、椅等,骗校方530万元。(学校网页图片)

另外5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一份投标摘要及批核纪录,以及4份书面报价摘要及批核纪录误导该校,涉嫌各载有一项虚假陈述,即被告于参与一项采购活动的公司或机构,并无任何直接或间接财务利益,5个项目合约总额为约69万元,当中包括翻新教堂,以及供应及安装铝板、课室窗帘及LED灯管。

涉扮校长信副本 盗窃370万元

另外5项控罪指,被告涉嫌盗窃该校共逾370万元,涉及另外3个项目,包括两个在强制验楼计划下的项目,以及一个窗户维修项目。

另外2项控罪指,被告涉嫌就上述两个强制验楼计划的项目,使用一封看来是由该校校长发出的信件副本,以及一份看来是由一名项目工程顾问发出的付款证明书副本,分别诱使一名装修公司东主,及该校一名职员接受为真文书的副本。

余下1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一份看来是该校所接受的报价单副本,诱使一名家私公司东主,接受为真文书的副本。该报价单涉及为教员室供应及安装56组书桌,总值约29万元。

梁式芝书院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