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人网”女版主依靠他人卖淫罪成 被判感化12月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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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蔡嘉怡被指有份管理“香港大人网”被判感化12月。(资料图片)

警方去年捣破援交论坛“香港大人网”,指该网涉卖淫活动,并拘捕男创办人及两名男女版主,三人早前被裁定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罪成,其中两名男被告已分别被被判240及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当中的创办中被判罚款10万元,余下一名女版主,因有吸毒瘾及不幸经历,感化官认为感化对她帮助大,今(12月16日)于区域法院被判感化12个月,期间须遵守感化官指示。

三被告依次序为冯家俊(32岁)、司徒嘉晖(29岁)及蔡嘉怡(24岁),三人经审讯后被裁定依靠他人卖淫收入为生罪成。

有跟女被告蔡嘉怡的感化官指,蔡有毒瘾,现时正接受住院式戒毒疗程,她与父母关系恶劣,她17岁时诞下的女儿,现于寄养家庭。感化官又透露,女被告认为父母没有时间照顾她,令她学坏,她没有人生目标,过去生活有很多不幸,遇人不淑,令她人生、亲子、自我形象等方面都出现问题,而感化期间提供的辅导则有助被告更生。

官接纳被告问题源自与父母关系

法官李运腾亦同意被告的问题源自与父母的关系,令她对人生态度抱不负责的态度,青年时便怀孕,亦缺乏人际技巧,加上滥药问题令情况恶化,惟考虑被告年青及初犯,应予以机会,而她亦自愿参加住院左戒毒疗程,展示出她有改过的决心,故判处感化令。

案情指,香港大人网是网上社交平台,提供财经、时装、新闻等资讯,当中有一个成人讨论区,女性可免费成为会员;男性贵宾会员要付年费550元,若要联络女会员,要支付虚拟金币;男性特级贵宾支付8,000元,就可以直接联络女会员商讨性交易,以及观看她们的性感照、性喜好、交易条件等资讯。贵宾会员和特级贵宾可透过与女会员性交,“认证”她的性表现和服务质素,然后在网站张贴有关“报告”。

警员“放蛇”登记成会员搜证

警方派出男女警登记成为香港大人网会员并搜集证据,并分别拘捕三被告。警方发现首被告租用网站伺服器,并用其银行户口收取会费,其户口有逾180万元。

次被告在警诫下承认,他于2013年登记成为该网站会员,后来发现论坛运作混乱,遂于2014年6月起义务管理论坛,没有从中获利。至于第三被告警诫下承认,曾于论坛上载性交易条件等个人资讯,亦有招揽其他女性入会成为会员,但她强调从未收钱。

案件编号:DCCC19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