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人网”涉经营色情事业案 3男女管理人依靠妓女为生罪成
网上援交论坛“香港大人网”,被指当中的成人讨论区,有收取男性贵宾会员年费,让男性特级贵宾直接联络女会员及商讨性交易,该网的创办人及两名管理人,因而被控依靠妓女为生等罪名。三名被告早前在区域法院否认控罪,法官今裁定三名被告一项依靠妓女为生罪成,现押后至下月10日,以候三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才判刑。
三名被告:冯家俊(32岁)、司徒嘉晖(29岁)及蔡嘉怡(24岁),否认依靠妓女为生罪。
控方案情指,香港大人网是网上社交平台,提供财经、时装、新闻等资讯,该网亦设有一成人讨论区,其中女性会员可免费加入,男性则分贵宾会员及特级贵宾会员,贵宾会员年费550元,特级贵宾年费8000,但可直接与女会员商讨交易及观看她们的性感照,获得她们的性喜好及交易条件等资讯,两类男性会员并均能透过与女会员性交,“认证”她们的性表现和服务质素,然后在网站张贴有关女会员的意见。
警派男女警员登记成会员搜证
警方派出男女警登记成为香港大人网会员并搜集证据,并分别拘捕三被告。首被告是网站伺服器租用人,负责收取男会员会费,收会费户口有达180万元,其电脑及手机亦发现网站运作有关的讯息。次被告则是管理成人讨论区的助理版主,他声称于2013年登记成为该网站会员,只是义务管理成人讨论区,从无收报酬。第三女被告是女会员,被指有卖淫及参与“评级”,并介绍女会员加入,不过她亦强调从未收钱。
三名被告均无出庭自辩,他们的律师强调三人均非淫媒,即使男会员主与与女会员联络,女会员也可以不理对方,网站又无向女会员收费,没有证据显示网站有操控女会员,又接网站仅为交流网站,认为控方指控不成立。
官指三被告知悉网站与卖淫有关
法官裁决时指,首被告知悉所经营的生意与卖淫有关,且会带来收入来源,故属依告妓女维生,至于次被告虽然辩称只是协助营运网站,但认为他明知其行为会令网站更赚钱,至于第三被告的角色是招揽援交女子为成员,亦知首被告的网站会有利可图,故亦裁定她罪成。
案件编号:DCCC19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