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网”非首例 三年前警捣sex141 卖淫网仍禁之不绝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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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交网站“香港大人网”的男创办人及两名男女版主,由于裁判官不接受被告指款项只是向男会员收取费用作浏览相片库及相约会见,不涉收取他人卖淫的收入的解释,判3人依靠他人卖淫维生罪成。惟此案并非同类案件首例,早于2005年已有网页为妓女卖广告,被裁定一项串谋依靠卖淫收入维生罪名成立,其后捣破色情网站sex141,大举拘捕114人,但卖淫网站仍然禁之不绝。
随着科技网络的普及,加上警方大举打击卖淫集团及马榄,令过去具规模的色情事业打碎成为个体户“一楼一”,网络也势成为凤姐和歧女的宣传与联络客人的阵地。
2005年现首宗替妓女卖广告罪成案例
其中2002年由大专毕业生陈世雁创立的sex141.hk网站,则由起初的只是“交易后”分享评论的平台,慢慢演变为不少妓女宣传的主要途径,也吸引不少成人用品在该网大卖广告。网站生意越做越大,但到2005年,陈世雁因收取费用为妓女拍照、上载照片及在网站中刊登三围数字等资料“一条龙”服务,依靠他人卖淫为生罪成被罚款及缓刑监禁,法官更批评他是“寄生虫”,成为首宗因替妓女卖广告而被定罪的案例。
另于2007年,7名网络公司的东主及员工亦因收费为妓女拍摄及上载照片至色情网站作为“召妓指南”,东主被判囚,而员工获判社会服务令及罚款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