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阻警司陆振中危驾遭咬伤手指 时任男督察入禀索偿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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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警务督察声称为阻上级警司陆振中危险驾驶,遭陆袭击咬伤中指。陆就相关事件,上月在区域法院被裁定1项危险驾驶及1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案中事主上周五(27日)入禀区域法院,就事件向陆索偿。

原告蔡文浩,事发时是一名警务督察,被告为警司陆振中。入禀状指,原告就2022 年 7 月 15 日在新界粉岭牵晴间停车场 1 楼被陆振中袭击,引致的人身伤害、损失及损害,向其追讨赔偿。

被告陆振中早前在区院被裁定危驾及袭击等罪成。(陈蓉摄)
督察蔡文浩曾供称遭被告陆振中咬伤中指。(朱棨新摄)

阻陆开车被咬伤中指

早前审讯透露,当日原告与陆等多名同僚,到粉岭一酒家欢送一名总督察,陆被指喝酒后仍坚持驾车,原告等人合力在停车场想阻止陆开车时,原告称遭陆咬伤中指受伤。

案件编号:DCPI234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