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陆振中自辩|CCTV拍到曾点烟及饮酒 陆:有摆烟落口度啰
警司陆振中涉在残厕3度非礼女下属,危驾并袭击同袍案,今(10日) 在区域法院续审。陆今(2日)接受控方盘问。陆透露他因身体欠佳,故不烟不酒,主控官播放片闭路电视片段,拍到陆喝光杯中物,并曾点烟,陆才认有把烟“摆落口度啰”及“有饮一两啖”。主控续指有片段拍到陆饭局后往停车场时步伐不稳,陆重提当时数名督察怕他回警署“报串”而抓著他,并说:“我当时觉得佢哋利用我善良,其实佢哋系有个局系到,希望我帮佢哋说情。”
被告陆振中(45岁),案发时是沙头角分区指挥官,被控3项非礼、一项危险、1项袭袭致造成身体伤害、1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1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他于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粉岭联和墟街市熟食中心2楼伤残人士洗手间 3度非礼女子x,及在同年7月15日,在粉岭牵晴间一楼停车场危险驾驶,袭击X、督察蔡文浩和赖文显。
以师兄师妹形容与下属关系
被告接受盘问时指出,他与下属关系良好,他认有为女下属X提供过covid物资,亦曾接载她往返警署与家中,并称他和另外两名男督察关系都不差,又以“师兄师妹”来形容双方关系,当日三次陪X上厕所,是出于同事层面上的关怀关爱。对于与其他同事的关系,他就表示曾经有收过一封匿名信,指有同事不满他透过“并肩同行计划”去帮助于2019年牵涉暴动案的年轻人重投社会。
曾割胆及肺叶不会主动食烟饮酒
被告又称他身体状况欠佳,割了一个胆以及四分一的肺叶,除了工作需要外,不会主动饮酒和吸烟,更遑论主动干杯。
控方播放闭路电视片段,见陆不止一次对下属赖文显举杯,当时赖只象征式地喝了几口,被告却把杯中的酒喝光,然后指住赖说话,赖随后就举杯一饮而尽。陆解释:“只可以话个杯当时唔系满。”主控问他:“咁你系饮晒成杯啦㖞?”陆回应:“(杯入面)有几多就饮几多。”主控指被告早前供称,他不会与下属干杯,质疑他的证供前后矛盾。
认见到被拍到把烟攞落口度
此外,陆称他没有吸烟习惯,控方播放闭路电视片段,见陆有燃点香烟。主控问他是否有点烟然后吸食,陆回应:“我见到有摆落口度啰!”但不同意他有吸烟。主控再问陆是否有食烟,陆承认他当晚有吸烟,亦知道当时疫情期间,食肆严禁吸烟。
醉驾是不应该的行为
被告称他于2009年考获车牌,过往亦没有任何超速及冲灯记录,因为他知道警队认为醉驾是严重违法行为。他同意醉驾不正确,亦同意他不会容许喝了酒的同事驾驶,并说:“醉驾就唔应该啦!”
坚称无饮后认饮咗一两啖
主控指根据证人口供,第二次的欢送会中,起码有5位沙展见到陆有饮酒,且“杯杯清”,但陆坚称无饮,又说:“饮左一两啖。”闭路电视片段见陆脚步浮浮,曾经向左跌。陆说当日警署警长梁志成想帮助受害人X、督察赖文显及蔡文浩阻止他回到警署“报串”,并抓着他说:“阿sir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唔系你就会好多事。”对此,他认为:“我当时觉得佢哋利用我善良,其实佢哋系有个局系到,希望我帮佢哋说情。”
主控指陆拍下属失态照是变态
控方指出,当时陆明知赖已经因为饮酒而呕吐,质疑为何陆为何明知赖身体不适,却依然不停对著他举杯,加上陆早前作供指,拍下X和另一位同事醉酒时的举动,是“因为觉得失态,所以影低,谂住畀返佢哋睇,希望温馨提示佢哋下次唔好。”主控质疑被告当时是否“有少少玩下属”、“虐待、变态”的心态。陆否认并解释当时觉得赖呕吐完已经康复,加上当时总督察黄灿熊因工作上的事情斥责赖,他为了缓和气氛,因此要赖饮酒。
未能确定是否曾碰到闸
庭上亦有播放被告驾驶汽车离开事发停车场的片段,控方指出当时被告的车辆碰到停车场出入口的栏杆,导致其晃动,问陆是否同意。陆看过闭路电视片段后称:“我答唔到你系咪我整到个闸郁,因为旁边可能有人行出行入。”主控质疑:“就算有人行过,都唔会整到个闸,你唔会话系有风吹呀嘛?”
案件编号:DCCC 13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