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尧指林卓廷等3人诽谤 需待非白衣人案上诉 诽谤诉讼押后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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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何君尧于2019年入禀控告郭荣铿、林卓廷和毛孟静诽谤,认为三人的言论意指何君尧和黑社会有关连。案件今(24日)在高等法院作案件管理会议时,何君尧申请把林卓廷于7.21非白衣人暴动案的定罪和判刑,加入案中。同时,林卓廷申请无限期押后诽谤案,以待他就非白衣人暴动案提出上诉。法官杨家雄批准两项申请,因此把诽谤案无限期押后。

原告为何君尧,被告为郭荣铿、林卓廷和毛孟静。案件于2022年已获法庭批准,设有陪审团审理。

何君尧于2019年7月21日曾在元朗出现。(网上图片)
被告之一的林卓廷于2019年的7.21事件中被打伤。(资料图片)
前立法会议员毛孟静是被告之一。(资料图片)

何君尧申请修改陈述申索书 ,并指依赖林卓廷于7.21非白衣人暴动案的裁决和判刑理由,以证明林卓廷在诽谤案中的言论属恶意。法官认为,刑事案件的裁决和判刑理由,和何君尧诽谤案的案情相关,遂批准其申请。

此外,林卓廷亦就诽谤案中针对林的部份,申请无限期押后,以待他就7.21非白衣人暴动的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诉。法官指,考虑本案仍属案件管理阶段,又指若林卓廷在刑期案上诉得直,便影响他在诽谤案的理据,因此批准其申请,把整宗诽谤案无限期押后。

案件编号:HCA1997/2019